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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网站百科: 主要职责/山东省粮食局   (一)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和省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  (三)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四)负责对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省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储备粮库资产管理和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指导全省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六)编制全省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建议,参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  (七)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八)负责全省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山东省粮食局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接待、会务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起草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等工作;负责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省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和职工教育情况的统计工作。  调控处  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综合协调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省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建立省际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承办粮食收购许可和陈化粮购买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省粮食购销有关工作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监督检查处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储备粮管理处   拟订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储备粮管理,对设区的市以下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编制全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编报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财务处(省粮油结算中心)   负责全省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全省粮食财会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分析;负责省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  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省粮食产业发展规划、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食工业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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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网站百科: 山东省文化厅内设机构/山东省文化厅 办公室职能: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信访、督办、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艺术处职能:拟订全省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水准、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 公共文化处职能:拟订全省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艺术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协调全省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拟定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文化产业处职 能:拟订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训文化要素市场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文化市场处职能: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省文化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全省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动漫(不含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和手机音乐的前置审批工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审查使用环节的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监管电子游戏机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的内容;负责全省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 文化科技与法规处职能: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亚特兰大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全省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艺术院校共建工作;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监督管理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组织起草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承担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对外文化联络处(港澳台文化事务办公室)职能: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人事处职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财务处职能:管理全省文化、文物专项经费;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机关党委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驻文化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职能: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山东省文化厅领导分工/山东省文化厅 徐向红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文物局党组书记,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主持厅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对外文化联络(港澳台文化事务)工作。谢治秀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省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文物工作。李宗伟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助徐向红同志分管人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李国琳省文化厅副厅长分管文化产业、文化科技与法规工作;协助徐向红同志分管财务工作。胡上山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文化市场工作。陈 鹏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专业艺术工作。林奎山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文化厅监察专员;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委工作。王廷琦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协助徐向红同志分管对外文化联络(港澳台文化事务)工作;协助胡上山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山东省社会文化活动/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的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晚清及民国时期,群众文化活动多与宗教和民俗活动密切相联。20世纪30年代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敌占区的民间文化活动及文化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在国统区,各地虽设有民众教育馆,但并未真正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唯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新*成立后,全省各级文化管理机构相继建立,各项文化事业逐步发展,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公共图书馆、电影放映队等由少到多,各项社会文化活动日趋活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有些社会文化事业单位,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各项社会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国家、集体、个体办文化事业并肩前进,省、市(地)、县、乡、村五级文化网络逐步形成,文化专业户、农村剧团、农民乐团等新事物不断涌现,各类图书馆藏书日益丰富,省、市、县电影发行放映机构逐步健全,全省城乡电影发行放映网络业已形成,城乡演(映)出场所条件逐步改善,社会文化已成为活跃人民文化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工作动态/山东省文化厅 省文化厅党组会研究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2013年11月16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部署和省委宣传部要求,研究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在改革理论和政策措施上有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我们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我省文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省文化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改革。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努力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尤其要准确、全面、深刻地把握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要求,自觉用于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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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网站百科: 主要职责/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一)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按管理权限进行解释,事后向省财政厅备案。  (二)负责全省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全省的宏观经济政策,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调控的建议。  (四)制定全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省地方税收税源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编制全省地方税收规划和年度计划。  (六)制定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行为。  (七)制定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管理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国际税收和税收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指导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和反避税工作,负责重点税源和省级地方税收收入的检查以及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对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设区的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政策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重大地方税收案件的审理;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处罚听证及行政应诉等工作。  营业税处   负责营业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企业所得税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个人所得税处   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财产和行为税处  负责财产与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有关基金、收费的代征管理工作。  国际税务处   负责全省居民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非居民企业和外籍个人地方税收管理;负责全省居民企业和个人的境外投资、输出劳务地方税收管理与服务;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国际税源管理;负责全省地方税收反避税、税务审计、税收协定执行、情报交换和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税源管理处)   起草地方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规划;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发票;拟订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地方税收税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税源分析和日常监控。  收入规划核算处   拟订全省地方税收规划、年度计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汇总分析全省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负责地方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处   拟订本系统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管理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国有资产;审核汇编本系统的财务预决算。  人事处   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和设区的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的具体管理事项;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  基层工作处   负责本系统政治思想、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基层工作处承担。  稽查局   承担查处偷税、抗税违法案件的工作。  直属征收局  按规定承担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局机关有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  地方税务信息中心  承担全省地税系统电子化研究、软硬件的研制开发,为地税系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省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业务培训、年检等;负责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批工作;对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纳税服务中心  承担地方税收政策法规、涉税事项的宣传咨询工作,为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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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水利厅

    官方栏目 网站百科: 组织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内设机构及职责/山东省水利厅 办公室1、协助厅党组和厅长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的工作;2、负责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3、负责起草或组织有关处室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4、负责厅机关政务督查工作,组织对年度主要水利工作任务、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定 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及时向厅领导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全省水利系统 政务督查工作;5、负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和上级领导批办件等事宜;6、负责组织和进行全省重大水利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全省水利 系统调查研究工作;7、负责厅机关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水利工作动态,编写水利政务信息,指导全 省水利系统政务信息工作;8、负责厅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起草制定厅机关有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9、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和组织全省性水利会议;10、负责厅机关的文书公文处理工作,主管厅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11、负责厅机关机要、保密工作,承办厅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负责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会同有关处室共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指导厅直单位的信访工作;13、会同有关处室共同做好厅里的接待工作;14、负责指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市、县水利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15、负责全省水利规划、建设、管理重要项目的技术指导,组织研究解决综合性的水利技术问题;16、负责厅机关行政值班工作,保证厅机关内外联系畅通;17、负责厅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厅直单位档案管理工作;18、负责厅机关保卫工作,对全省水利系统公安保卫工作实行行业指导;1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1、组织实施科教兴水战略,编制水利现代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行业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2、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指导中试基地建设、产学研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建设;3、编制水利科技攻关、科技推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水利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奖励,指导科技情报工作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弓I进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5、承办省科技进步奖水利专业组、省农业专家顾问团水利分团日常工作;6、负责全省水利技术监督,管理行业标准、计量工作,制定和执行行业技术标准确认行业技术机构计量认证和工程与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项目科技咨询、技术查新参与技术论证和质量验收;7、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科研推广经费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科教基金筹措与管理;8、指导厅属学校工作,制订厅属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教师职称的评审、专业设置等工作,承办水利院校的成人大、中专招生工作;9、负责全省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10、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因公出国管理和对台(含港、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办理出访手续,进行出访工作评估;11、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等业务活动;指导协调我省水利行业引进国外技术、资金,承揽国外工程项目,输出技术和劳务工作;12、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国际间人才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引进国外专家和派出培训项目的实施;13、归口管理厅机关、直属单位国(境)外人员来访工作;14、负责全省水利系统外经外事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15、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清河管理局(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小清河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干流河道堤防和骨干建筑物的岁修和大修计划;(二)编制干流河道灌排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灌排工程建设项目;(三)协调水文观测并负责水质监测和水质污染通报工作,实施引水调水计划;(四)协助防汛部门制定小清河防洪预案,统一进行干流洪水调度;(五)协调处理工程进行管理中市地之间和单位之间的水利矛盾和纠纷;(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闸坝堤防行车费、河道维护费、水费等征收办法,并实施征收使用的管理;(七)检查各市地、县(市、区)管理资金投入和分配使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八)承办小清河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人事劳动处1、指导全省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拟定全省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 期规划;指导全省水利系统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2、指导全省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和经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3、组织拟定厅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综合管理厅机关、直属单 位人力、人才资源开发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4、制定厅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规划、计划,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在职 干部、职工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5、负责贯彻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制定实施意见、办法,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加 强人事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管理;6、负责7、负责实施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厅直单位领导班子考察、 调整、配备、管理、监督及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厅直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8、负责厅机关公务员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承办厅机关公务员录用、考核、任免、培 训、交流、工资保险福利和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全厅后备干部管理工作;9、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10、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编制用人计划;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 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11、负责厅管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晋升、任免、奖惩和退休等工作;12、负责厅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聘任;承办省水利专 业技术职务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3、负责组织国家、省、厅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及管 理工作;14、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编制、申报、下达和监督实施工作;15、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工资、退休费、退职费及各类津贴、补贴、抚恤金、遗属生 活补助的调整及管理工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检查;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水利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规划,指导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开 发工作;归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和技师评聘工作;17、负责全省水利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18、负责厅机关、指导厅直单位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责全省水利系统伤残职工评残工作;19、负责厅管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厅 直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承办人事信访接待工作;21、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干部挂职锻炼、社团管理、出国人员政审、统战侨务等工作;2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政法规处1、负责组织水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规划、调研、起草、协调、报批和审查承办水法规的解释工作;指导全省水利政策研究;2、负责组织会签外部门的法规、规章草案和对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3、负责水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省重要水事活动和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4、协调各处室的水行政执法活动,指导全省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检查、监督;5、负责省水政监察总队的日常工作;6、负责全省水利规费征收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7、承办水事纠纷协调处理的有关工作;8、负责组织全省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9、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有关规章和改革方案;10、负责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厅行政复议、应诉的具体事务;11、协调、配合与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在水利执法方面的工作;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水利史志编辑室(水利宣传中心)1、负责全省水利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活动;2、主办《鲁水纵横》;3、负责《*水利报》、 《*水利》、《淮河报》,等报刊山东记者站工作;4、责水利图片、音像、摄影、展览等宣传工作;5、责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史志、年鉴、大事记等的编纂、评审、鉴定和出版工作;6、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省水库、河道、堤防、 闸坝、水电工程方面规章制度及其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2、对水域和水库、河道、堤防、闸坝工程的安全进行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处理工程事故隐患,提出年度岁修经费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保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用;3、对全省水库大坝安全和水电站工程实施监督管理;4、组织指导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5、会同看关部门制定水、电、渔、河道采砂、河道维护、堤顶管理规定及闸坝行车费的征收办法,并实施征收使用的管理多;6、协调处理省际间、市地间水事纠纷多;7、归口管理水库渔业和水利旅游业;8、负责水电、边界、水产年度经费计划安排和监督实施;9、参与审查河道、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10、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抗震及交通战备工作;11、对全省水利工程潜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l、负责对全省水利事业预算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制定水利事业经费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水利事业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2、拟定全省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管理、监督国家和省拨水利经费的使用负责厅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厅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3、指导水利行业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4、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会计核算和使用监督工作;5、负责全省水利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行业指导,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利价格收费政策,制定我省水利价格收费办法和配套措施,研究提出水利价格收费税收等财政经济意见;6、负责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产权登记、产权纠纷的处、清产核资等工作,对国有资产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7、负责各类水利财务报表的制定、布置、汇总、编审;根据水利部及有关流域机构省财政厅等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审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为部门领导提供会计信息资料;8、对全省水利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行业指导,对资产经营者的奖惩、业绩评价等提出建议;9、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与方法的制定、贯彻实施;10、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行业内审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计划处1、负责研究制订全省水利发展宏观战略、组织编制全省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中长期供求计划;3、负责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评价、审批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负责协调流域综合开发;4、负责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论证工作;5、负责编制中长期水利建设计划;负责年度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调整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全省大型和省以上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审查和立项申报;7、负责全省大型和省以上投资重点中型水利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与审批,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审批管理,组织管理水利建设发展后评估工作;8、负责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政策的调研,拟定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9、负责组织协调、归口管理与水利部及省有关委、厅相关的基本建设规划、计划管理工作;10、负责国家商品粮基地及其它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及年度计划的审查上报11、参与全省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年度施工计划的审批,参与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12、负责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管理工作;13、负责全省水利工程设计招标、设计监理的管理工作;14、参与全省水利工程概预算定额的制订工作;15、负责全省水利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16、负责全省水利统计行业管理及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出版山东省水利统计历史资料和出版《山东省水利统计年鉴)工作;17、配合国家计委、水利部和省计委对水利项目的稽查工作;1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水利物资管理站经济管理局(水利经济管理局)1、负责全省水利经济的计划、统计、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等行业管理,是水利厅经济管理工作的综合部门;2、负责全省水利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及中长期水利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3、负责有关水利产业政策的调研,制定,并组织实施;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全省供水项目的论证、 申报及管理工作多;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收费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负责各地应交省厅资金的收缴工作;6、负责全省国有水利资产的运营管理多协调有关部门对水利生产经营型资产进行开发与管理;7、负责全省水利物资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省水利渔业(水库养鱼除外)建筑建材、水土资源等项目的开发、 经营与管理;负责或参与组织水利行业的经贸活动;8、负责全省水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 回收、管理及监督;9、归口管理厅直企业,负责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考核;10、对全省水利企业实行行业管理, 负责组织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产品鉴定评优及部分企业资质考核审定;11、负责指导全省引资、合资等外向型企业的发展;12、负责指导水利企业协会、水利企业家协会工作;13、负责全省水利经济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信息与咨询服务;14、承办厅水利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5、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处l、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行业管理;主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进行质量监督;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概(估)算定额标准,结合我省水利工程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3、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4、组织协调省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厅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设;5、主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办理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批手续,负责水利厅为建设单位的项目的招标组织工作;6、主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7、负责全省水利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及建筑业统计工作;8、审核(审批)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其它中介组织的资质和执业资格,对资质和执业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并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工作;9、负责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开工的审批(审查)工作;10、主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工作,主持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11、组织水利系统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比工作;12、负责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管理,审批(拟定)大型和重点中型项目的年度施工计划,参与提出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建议计划;13、对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建设进行行业管理;14、开展技术革新,总结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15、指导协调全省水利扶贫和水库库区移民工作,具体负责东平湖移民的宏观管理工作;16、负责管理水利部移民办公室移民周转金的发放、使用、回收等工作;17、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处l、负责贯彻实施2、负责省级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及会签;3、负责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4、负责编制全省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规划等)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5、负责国家及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6、负责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工作;7、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预报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公告;8、负责全省农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9、负责省属及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论证、审批工作;负责承担*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初审工作;10、负责国家、省属及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11、负责监督国家、省属及跨市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实施,并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12、参与查处跨市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承办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工作;13、承担水土保持案件的行政复议及应诉的基础工作;协调处理水土流失防治纠纷;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土保持刑事案件;14、负责乙、丙级(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资质审批;负责甲、乙、丙级的资质的考核等管理工作;15、指导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法规体系建设;16、负责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公告和管理工作;17、负责提出全省水土保持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督管理;18、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省水土保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9、负责全省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及综合统计工作;2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处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厅党组的部署,结合我厅实际,拟定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和完善离退休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3、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管理,协助老年协会、老年体协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4、负责厅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5、协助机关党委搞好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6、负责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7、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8、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健康查体及健康疗养的服务工作;9、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批工作;10、负责离退休干部专用车辆的管理及经费开支,保证老干部服务用车的及时与安全;11、负责对厅直单位离退休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培训;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厅直机关党委l、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工作;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决议;分类指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发挥作用;3、组织厅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5、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厅人劳处、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抓好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6、配合各处室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呀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7、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8、协助厅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厅人劳处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9、领导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按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10、领导厅机关、直属单位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11、按照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12、负责组织全省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13、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1、负责厅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多;2、负责全厅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多;3、负责厅机关固定资产、物资设备、植树绿化等管理工作;4、负责厅机关房产建设、管理、维修、水申、暖管理以及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5、负责厅机关行政、事业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厅机关职工医疗保健、义务献血工作以及厅爱委会的日常工作;7、负责机关职工幼儿保教工作;8、负责家属委员会工作多、负责厅机关待业青年的管理工作,办好厅待业青年服务社多;9、承办来厅联系工作人员和有关会议人员的食宿接待工作,对外实行有偿服务;10、负责厅机关的文印工作;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厅机关服务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华阳路30号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47号省胶东调水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省日照市潍坊路677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水利移民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2号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6号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1号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5号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水利物资管理站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厅外经项目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小清河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水利信息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省农林水工会 工作动态/山东省水利厅 为加快推进小清河干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全面了解土地预审工作进展情况,7 月11日,省小清河管理局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小清河干流治理工程土地预审工作情况调度会议。会议由省小清河管理局马培元局长主持,省水利厅马承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发展规划处郑金刚副处长等应邀到会作指导。淄博、滨州、东营、潍坊四市水利局分管局长、小清河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马承新副厅长强调,小清河治理工程已被国家发改委纳入15条山东省重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范围之内,是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之一,工程前期工作要求高,其中土地预审是最严格的环节,一定不要拖后,越拖越被动,如果土地预审工作完不成,其他工作很难开展。要求各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把小清河治理工程土地预审纳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后要跟相关领导汇报好,加快推进。鼓励各市积极克服困难,主动与国土部门联系,将土地预审工作做好。淄博、滨州、东营、潍坊四市分别汇报了小清河干流治理土地预审情况的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郑金刚副处长对各市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厅规划处和省小清河管理局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各市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稽察组赴各市巡查,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印发关于抓紧完成重点水利工程汛前建设任务的通知,督促各地排查在建工程度汛隐患。印发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完成2座中型水库竣工验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白莲崖水库验收工作。结合蓄水安全检查、工程建设稽察及度汛检查,开展工程建设回头看工作。配合水利部完成水库加固稽察和中小河流治理专项检查。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初设经水规总院审查后,水利部正在转报国家发改委复核概算。新汴河治理总体初设已经水规总院审查,修订本近期上报。完成22项中小河流治理、11座病险水闸、6个灌区项目初设审查审批,投资约9.4亿元。试行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动态管理,开展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和2012年度信用等级暂定A级施工企业考核。召开招标办会商会,调整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部分评分要素。对6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在皖水利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备案有关要求的通知。完成新评标专家申报审核工作。完成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和示范工程创建办法初稿。组织开展中小涵闸站等构筑物建设成本专题研究测算。完成水利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初步成果。督促各地加强在建工程汛期值守,保证度汛安全。督促各地谋划工程建设,加快汛后开工项目的准备工作。督促各地抓好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剩余8座大中型水库加固工程验收。继续开展工程建设回头看工作。协调加快滁河和新汴河治理初设审批,推进淮水北调工程2013年开工项目初设编报和审查审批,督促各地加快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年规划内项目初设编报,加快三类病险水闸加固项目初设报批。完成泵站及灌区年度项目初设审查审批。研究制定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小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度汛方案编制指南。完成*次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及2012年度信用等级暂定A级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完成新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入库工作,建立资深评标专家库。完成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和示范工程创建办法征求意见,提出施工区负责制管理制度和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初稿。完成中小涵闸站等构筑物建设成本专题研究测算初步成果。完成水利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工作。 工作动态/山东省水利厅 省淮河局通报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11月19日,省淮河局召开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省水利厅第四督导组组长尚梦平出席会议,省淮河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邢仁良主持会议并通报情况。局科级以上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邢仁良局长对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情况、班子及其成员对照检查情况、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情况、督导组的总体评价作了详细通报。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局党委先后组织集中学习11次,通过上级点、多层次座谈、个别谈话、蹲点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127条,经梳理归纳共形成三大类31项问题,其中,先期整改问题28项,目前已办结13项。邢仁良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普遍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邢仁良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反馈意见先后作了12次修改完善;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修改完善了10多稿。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首先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先后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成长进步经历,聚焦\"四风\"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同时,坦诚认真地开展了相互批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厅督导组组长尚梦平对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会议组织周密,主题鲜明,剖析深刻,内容充实,措施有力,是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收到了预期效果,并对深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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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网站百科: 主要职责/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省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省政府向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省政府对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授权经营;整合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设区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管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资产总额1200亿元,营业收入近1000亿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资产总额850亿元,营业收入870亿元)、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营业收入526亿元)、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资产总额310亿元,营业收入近700亿元)、*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90亿元,营业收入557亿元)、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70亿元)、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50亿元)、山东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00亿元,营业收入253亿元)、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超过250亿元)、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控股鲁证期货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9亿元)、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2亿元)、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山东省轻工业供销总公司、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山东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省皮革工业总公司,控股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巨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0亿元)、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突破70亿元)、山东机场有限公司(控股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26亿元)、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4亿元)、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亿元)、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总资产12亿元)、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 凯远集团公司、山东省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外商投资服务公司、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 内设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王绪超  职能: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新闻报道审核把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省国资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计划;调度了解省管企业和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  (二)负责拟订规范机关工作运转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汇总审核机关会议和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委综合性会议。  (四)负责承办委收文电和资料的登记、审核、拟办、运转、催办、保管等工作;负责委发文稿的审核、制发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印管理;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指导机关专用档案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国资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印鉴。  (五)负责督查上级工作部署、委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  (六)负责组织收集、整理、报送国资监管工作信息,编印信息简报;指导省管企业和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信息工作;负责大事记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七)负责机关、省管企业监事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委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  (九)负责委机关各类对外新闻报道稿件的审核。  (十)负责协调办理我委不再担任委领导职务省管干部的有关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主要负责人:石长河  职能: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省管企业运行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规章和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起草委综合性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和研究性文稿等。  (二)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调查研究省管企业改革发展中涉及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集中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省管企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和工作建议。  (三)负责牵头协调委机关综合性调研活动;拟订委调研课题的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委优秀研究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与省管企业、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在重大课题研究方面的联系与协调;负责主办或参与主办委重要研究论坛的组织筹备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拟订委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机关各处室起草的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政策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汇总编纂我委规范性文件汇编。  (五)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六)负责编辑内部刊物《山东国资工作研究》。  (七)负责承办委机关法律事务,负责委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及法律顾问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等工作。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发展处  主要负责人:李现实  职能: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省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省管企业的主业和发展战略与规划;承担对省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省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战略和途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二)负责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拟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投资机构、企业集团组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核省管企业的联合、合资、合并、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拟订批复意见;对省管企业整体划出其所属企业或整体接受国有企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协调解决企业重组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审核省管企业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承担省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收集、分析行业发展信息,指导、审核省管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审核、批准并公布省管企业的发展主业。  (六)负责建立完善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引导省管企业按照国有经济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实施投资行为;负责省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和后评价;负责指导协调省管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鼓励省管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省管企业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转变发展方式;研究拟订指导省管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规划发展工作和市县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分配处  主要负责人:邵泽武  职能:  制订完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省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省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制订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完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提出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目标,组织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  (二)负责跟踪检查和动态监控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三)负责研究制定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四)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省管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控省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五)负责研究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兑现薪酬和奖惩。  (六)负责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以及改制、兼并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费用的审核确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做好省属困难企业职工救助工作。  (八)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考核分配工作。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务监督处  主要负责人:高蔚  职能:  健全省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管理制度,对省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完善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对省管企业有关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指导省管企业正确执行财会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省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督省管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对省管企业外派财务总监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二)负责拟订省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管理制度;负责对省管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省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负责省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评价。  (三)负责拟订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制度;负责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编印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和省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摘要和分析资料,研究分析国有资本结构和经营状况。  (四)负责建立全省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收集和汇总省管企业月度财务信息,定期进行财务状况分析;建立和管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省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数据库。  (五)负责拟订省管企业改革改制财务审计的管理制度,对省管企业改革改制财务审计报告质量进行审查;负责省管企业决算财务信息质量抽查工作;指导省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全省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管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制度,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审核确认省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  (八)负责拟订全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和制度,组织省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负责省管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认定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九)负责拟订省管企业捐赠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及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决算报备、绩效评价、清产核资等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产权管理处  主要负责人:柳树公  职能:  研究提出完善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省属企业产权变动的审核和省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的审核;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订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省属企业上述国有资产管理事宜;监督检查、汇总分析全省国有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二)负责拟订全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全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情况。  (三)负责拟订全省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组织起草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程序;选择确定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从事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全省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审核;负责省属企业产权变动和省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审核。  (五)负责研究拟订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省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状况。  (六)负责拟订全省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对市县应由省国资委批准的有关企业国有产权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设置确认,监控全省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七)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产权管理工作。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企业改革处(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樊军  职能:  研究提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省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推进省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指导省管企业法制建设;承担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提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制定省管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拟订省管企业改革工作程序;审核省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和改制退出方案,并拟订批复意见。  (二)负责研究制订省管企业加强母子公司管控体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参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运作试点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订推进省管企业管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管企业实施管理创新;总结、推广现代管理方法。  (四)负责指导省管企业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审核并批复省管企业改制分流总体方案。  (五)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并推进省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指导省管企业权属企业的分离改制工作;推进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六)负责协调省管企业的有关法律事务;指导省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负责省管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咨询工作。  (七)负责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省管企业的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工作;审批省管企业子企业兼并、破产方案;协调指导市县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  (八)负责指导市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  主要负责人:刘正希  职能:  研究制定推动省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审核省管企业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资本运作方案;协调省管企业资本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组织省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拟订、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制定推动省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国有企业资本营运工作。  (二)负责省管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省管企业融资工作,审核省管企业发行债券等融资方案。  (三)负责审核省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首发上市及借壳上市、增发股票、发行债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增减变动等重大资本运作方案。  (四)负责审核省管企业股份制改制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协调企业资本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五)负责研究制订省管企业担保、质押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研究拟订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负责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办省级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省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  主要负责人:姜桂庆  职能:  指导省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承担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工作报告成果的运用和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完善公司治理工作,研究制订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拟订规范董事会试点、派驻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企业名单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配置方案,并协调其与派驻企业、有关单位和委内有关处室的工作联系。  (二)负责研究制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管企业监事会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省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考核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工作报告的审核、分析、汇总和报送,抓好报告成果的运用和落实。  (六)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培训工作,以及调研、信息、宣传、业务技术支持及保障等工作。  (七)负责牵头健全完善中介机构选聘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和中介机构专家库;组织中介机构招投标工作。  (八)负责跟踪中介机构履约过程和综合执业质量,审核确认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综合处  主要负责人:姚洪胜  职能:  搜集整理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和省管企业的综合信息并提供内部查询服务;指导省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联系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一)负责搜集、整理、管理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和省管企业的综合信息,并提供内部查询服务。  (二)负责拟订委机关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硬件网络建设,会同相关处室开发业务应用系统,为机关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和维护服务。  (三)负责拟订省管企业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检查、指导省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和信息化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负责联系市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了解掌握市县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市县国资监管工作,推广、表彰先进典型。  (五)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省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处室,帮助省管企业协调处理与地方的关系。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  主要负责人:张晓海  职能:  负责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队伍建设;承担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指导省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省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  (二)负责研究提出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企业名单,并报省委批准;拟订列入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和备案管理的职务名称,并对审批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及后备人选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办理任免手续;建立后备人才库,不断充实调整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库和外部监管人员后备人才库;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人选及其公开招聘工作;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指导省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党员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省管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协调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省管企业党组织与当地党委的关系,协助所在地党委指导上述企业的党建工作。  (六)负责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思想作风建设,指导企业开好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处理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企业干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和结果备案、领导人员收入申报和党员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承担省管企业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相当荣誉称号的推荐审核工作。  (七)负责指导省管企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换届工作;指导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省管企业党员统计、党费管理以及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  (八)负责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选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省管企业推进经营管理人员选用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有关人才工作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省管企业人才统计及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查、审批事项。  (九)参与研究拟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框架设计、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考核奖惩分配的有关办法。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宣传与信访工作处(党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团委)  主要负责人:胡兵  职能:  负责省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省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省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工作,承担省国资委团委的日常工作;指导省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统战工作;负责处理省管企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协调省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省管企业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省管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国资监管工作和省管企业进行宣传报道,指导省管企业加强对内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管理。  (三)负责指导省管企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省管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省管企业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指导省管企业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承担省国资委团委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省管企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省管企业统战工作。  (六)负责省管企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协调控制省管企业集体访、非正常访等稳定工作,协调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的驻济省管企业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工作。  (七)负责指导省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考核省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绩效;调查研究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研究总结省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理论与实践。  (八)负责省国资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件联席会议国企改制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九)负责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信访局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十)负责指导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宣传及群团组织、统战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人事处  主要负责人:苏斌  职能: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制定委机关(含纪委、监事会,下同)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委机关临时聘用、借用工作人员的工作。  (二)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处以下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考核、奖惩、调配、轮岗、挂职、辞退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兼职、退休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工资统计工作。  (四)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  (五)负责汇总、编报以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资委名义表彰先进的年度计划,并做好有关送审和报备工作;归口管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申报奖励的有关事项。  (六)负责拟订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留学、境内外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拟订省国资委外事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和护照管理工作。  (八)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安排省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  主要负责人:冯少锐  职能:  负责指导、协调、落实省管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指导、协调省管改制破产企业制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安置方案和配套措施,督促检查企业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省管企业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指导、检查省管企业落实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协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困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申报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省管企业老干部工作的调研、统计年报和离休干部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省管企业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人员培训、评比表彰等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省管企业做好属于省国资委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人:牟文军  职能: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的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力不受侵犯。  (三)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督促检查及处以下党员干部的案件查处工作;受理反映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及处以下工作人员的信访、检举、控告和上述人员的申诉。  (四)负责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机关工作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负责委文明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和直属单位维护稳定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领导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监事会的统战与群众工作,指导群众组织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参与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工作,参与对干部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郭常礼  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省管企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委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高省管企业效能。对*“省国资委稽查办公室”的牌子,负责省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及市县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工作,承担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违法违规及执业质量情况的综合、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有关指示、决定在省管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指导省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三)负责检查、处理省管企业党组织、党员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省纪委、省监察厅查处其中涉及省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  (四)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对省管企业党组织、党员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信访、检举、控告,及上述组织、人员的申诉。  (五)负责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申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省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和市县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七)负责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违法违规及执业质量情况的综合、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八)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王仁元: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持省国资委党委全面工作。  谭成义: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主持省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人事处。   胡文容: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分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组织部)。  宋文平: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山东省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主持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汲斌昌: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山东省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协助谭成义分管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于常青: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分管宣传与信访工作处(党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团委)、机关党委、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稽查办公室,协助胡文容分管企业党建和人才工作。  裴建华:山东省国资委巡视员(正厅级),分管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  李红: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管考核分配处、财务监督处、产权管理处。  樊军: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管企业改革处(省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办公室)、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综合处、省管企业监事会。  韩成峰:山东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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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统计局 网站百科: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山东省统计局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3、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省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省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6、协助各地管理设区的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地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7、指导全省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8、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详细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  邮编:250001 内设机构/山东省统计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督办、会议组织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承办协助各地管理设区的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处(挂统计执法检查室牌子)  研究拟定全省统计法规、政策;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统计设计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省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定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定全省有关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对全省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检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省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对各市地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  工业交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社会科技统计处(挂人口就业统计处牌子)  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村统计处  拟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统计制度,承担农村基本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农业普查的业务工作,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基本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指导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统计处  研究制定能源统计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对全省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和监测评价,指导全省能源统计工作。   财务基建处  管理国家统计局和省拨付的统计系统的统计事业费及国家拨款的统计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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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百科: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全省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省辖内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全省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七)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责任;负责全省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八)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十)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交通战备工作,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公安工作。(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和厅领导指示,调度了解交通运输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政务工作。  二、根据厅领导指示,组织起草、审核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总结、厅领导工作报告和重要文电、重要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文稿。  三、承担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行业相关工作。  四、承担厅调研工作。拟订厅调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或专题调研活动,负责调研成果的收集、评审、应用工作。指导行业调研工作。  五、承担厅会务工作。拟订厅机关会议工作制度,汇总审核厅机关和各专业局会议计划,组织或参与组织厅综合性会议、重大政务活动的筹备工作,安排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厅务会、专题会和厅领导其他政务活动,整理印发主办会议的《会议纪要》。  六、承担厅文书处理工作。拟订厅公文处理办法,承办厅收文电的登记、呈(传)阅、催办,负责厅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厅直单位文书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厅党、政和厅长印鉴及厅党政介绍信,监督管理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印鉴刻制、启用。  七、承担厅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拟订督查工作制度,检查、督办厅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决定事项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厅直单位督查工作。组织“两会”代表、委员建议、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及相关工作。  八、承担厅机关机要、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拟订厅机要保密工作制度,承办厅机要文电和资料的收发、呈(传)阅、保管、核销和立卷归档工作。承办厅党组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厅直单位机要保密工作。  九、承担厅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接收保管厅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等档案,组织档案开发、利用和服务,承办档案统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交通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指导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档案、图书资料系列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十、组织续写交通志、交通年鉴、交通大事记,协调指导交通各专业史志的编写工作。  十一、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厅机关行政经费,编制经费预算方案,承办机关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承担厅机关办公类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厅机关办公设备政府采购。  十二、承担厅公务接待工作。拟订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承办分工范围内和厅领导批办的接待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三、承担厅信访工作。拟订厅机关信访工作制度,受理涉及我省交通运输的信访事项,指导、协调行业信访工作。  十四、承担厅政务值班管理工作。拟订厅政务值班工作制度,处理日常值班事务。承办以厅名义接收和发出的电话、电报、传真、电子函件,办理进京介绍信等。协调指导行业政务值班工作。  十五、承担厅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六、协调厅文印、收发、为厅领导办公服务等工作,承担厅办公用房分配、调整工作,协调管理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制建设、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法制建设、体制改革工作。  二、拟订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归口管理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计划编拟、调研、起草、审核、会签、报送、清理、修改和解释工作;编制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工作。  四、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要政策的调研、拟订工作。  五、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组织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依据、程序、文书和裁量权标准;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交通行政执法检查站点布局规划的编拟、设置审核和报批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赔偿的审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办理执法投诉,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错案追究。审核发放执法证件、执法监督证件,承担执法装备、服装的标志、式样、标准、使用范围的统一管理工作。  八、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承办厅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九、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拟订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规划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划、计划、统计、投资、利用外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结合我省交通实际情况,拟订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编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与其他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集疏运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工作。  四、承担汇总、编制、上报和下达全省公路、水路、运输场站、管理执法站点、科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年度计划,并监督公路、水路、运输场站建设和养护年度计划实施。  五、提出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建议;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预算内投资、外资安排意见;组织拟订有关专项资金规模、方向和标准。  六、组织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立项及后评价工作,负责编制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行业审查工作。负责沿海、内河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或报批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八、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制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题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审核、上报、编发各项统计报表,组织编写统计分析报告;负责统计资料、信息的对外提供和发布;指导行业统计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交通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经营性国省道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承担有关投资协议的签署、报批工作;指导行业开展外资利用工作。  十、组织经济、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推荐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运输市场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运力结构调整、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运价政策,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承担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乡镇交通运输所建设管理工作。  五、承担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综合运输主枢纽规划,指导综合运输枢纽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  六、承担交通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交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的日常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标准、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公路、水路国际运输管理工作,承办公路、水路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参与政府间运输协定的拟订和谈判工作。指导行业国际运输管理工作。  九、承担重点运输组织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重大活动等运输保障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拟订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及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承担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资质审核、转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核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关资料,负责招标程序行业监管;组织建立并监管省级交通工程技术咨询体系;发布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和建设市场信息。  三、承担交通重点工程设计文件、概算预算、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审核、批复、转报、备案等工作;协调办理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地、环保等方面报批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归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项目评优工作。指导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交通财务会计、审计、规费征收、预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级各项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承办各项贷款资金的落实、归还和核算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引进社会资金及利用外汇资金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拟订筹融资管理办法,指导行业筹融资工作。  三、承担公路收费站点设置及交通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工作,提出有关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建议。  四、承担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省级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政策和办法,拟订、下达年度交通规费征收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交通规费票据管理、收费公路统计、交通规费减免及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指导和审计监督。  五、承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联网收费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联合稽查;承担联网收费拆账、结算数据审核工作。  六、组织编制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承担预算执行和检查分析工作。转批省级部门预算,监督指导厅属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工作。  七、承担交通预算单位、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及厅属国有交通企业财务报表、财务决算的布置、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和转批等工作。承办国家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核和资金清算工作。  八、承担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归口管理交通国有资产,承担受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交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办理交通预算单位产权登记,按管理权限协调办理资产购置、调拨、转让、报废处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对外投资等工作。  十、承担交通经费资金、专项资金、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转批等工作,监督指导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推荐工作。  十一、承担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执行财经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厅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对行业经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协调配合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外事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承担厅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厅管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监督、奖惩和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干部调配、公务员招考、人员招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军队转业干部(城镇义务兵)安置等工作;承担厅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厅属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工作;指导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及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与管理、服务工作。  四、承担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人事统计工作;承担厅机关、厅属单位有关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厅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厅外派、挂职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厅属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属单位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指导行业有关劳动定员、劳动保护以及劳动工资政策贯彻执行;承担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社会保险工作。  六、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行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厅机关、厅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厅表彰奖励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境)团组计划编制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及护照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劳动卫生有关工作;承担厅机关医疗管理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标准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文明创建、文化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  十、承担厅新闻宣传工作。拟订新闻宣传工作意见、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厅重大新闻宣传活动。承担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信息化、质量管理、节能减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管理制度、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质量、节能减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研究拟订交通科技、信息化、节能减排、教育与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提出行业年度科技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交通教育与培训及厅属学校招生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交通运输重点科研项目、新产品科研攻关、鉴定验收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行业科技进步。监督指导行业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归口管理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制订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落实。承担重大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工作。  五、归口管理行业标准、质量管理、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知识产权等项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申报和推广应用,监督行业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节能减排考核评比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科技教育信息、节能减排等有关业务统计分析和科技教育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咨询服务,编报有关统计报表。  八、归口管理厅属学校的教学业务工作。承担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学生管理和制度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提出厅属学校布局、专业设置和调整建议方案。  九、组织交通工程、船舶、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  十、组织行业职工重点培训工作,承担厅属单位、指导行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编制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  三、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对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  四、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资质、企业开业安全条件审查,拟订运输设备安全标准,指导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建设和使用工作。  五、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  七、承担应急值守工作。管理厅应急值班工作,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八、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上报和发布工作。统计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数据,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规律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国防交通法规、规章,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承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审定国防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和提出立项报告。会同有关军事机关,提出交通、通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组织或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和贯彻国防要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定、检查监督、竣工验收。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交通、通信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和调用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军事行动以及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通信保障。  四、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和征用方案,组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和公安、海洋与渔业、海事、农机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五、承担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国防交通物资器材储备计划,调配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器材,调整国防交通物资器材储备种类、数量与布局。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交通宣传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交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交通保障队伍训练与演练计划,组织和管理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国防交通工作,负责协调军事运输、油料供应、部队通用装备社会化保障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八、组织开展国防交通发展战略、国防交通组织机构和保障队伍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九、归口管理交通系统交通战备工作,指导监督交通抗震救灾、防汛和厅直单位人民防空工作,参与拟订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拟订水毁资金补助方案,负责省交通应急战备车队的指挥调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规划,负责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工作,参与项目总体方案和费用预算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战时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民用运载工具财产损失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提出补偿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厅有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参加政治活动、使用车辆、健康查体休养、文体活动、后事处理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经济、社会及交通发展中的作用。  四、组织编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及遗属的困难补助、走访慰问等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老干部党总支组织政治学习和党的组织活动。  六、承担厅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七、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厅机关、驻济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拟订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计划、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归口管理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驻济直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四、组织领导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的建立撤销、换届选举、充实调整及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的作风建设,负责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管理、奖惩工作。  六、承担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厅属单位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和推荐工作。  七、归口管理厅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双拥等方面的工作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八、领导厅直机关纪委、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承担厅直机关团委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厅机关和指导驻济直属单位计划生育、义务献血、义务捐献、爱国卫生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委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交通公安处(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主要职责  省交通公安处  一、承担交通公安、保卫队伍的组织机构、基层基础业务和装备的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内各交通公安处、科、所做好港、站治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监督、检查、指导厅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交通厅办公区、宿舍区治安管理;督导厅物业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工作。  三、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承担交通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承担与地方公安机关的业务协调工作。  五、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指导交通监察队伍执法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队伍的管理、督察、考核工作。  四、承担交通运输监察执法队伍任职资格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队伍的培训计划。  五、承担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服装、装备的审核、制作、发放、收缴等管理工作。  六、承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面的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站点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监察总队执法队伍的精神文明、廉政和行风建设。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1、山东省交通工会  2、山东省交通公安处  3、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4、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  5、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山东省地方海事局、山东省交通厅船舶检验局)   6、山东省交通厅京杭运河续建工程建设办公室   7、山东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  8、山东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交通工程定额管理站)  9、山东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10、山东省交通医院  11、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12、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13、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  14、山东省交通技术学院  15、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6、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  17、山东省公路高级技工学校  18、山东省济南船舶检验局  19、山东省青岛船舶检验局  20、山东省烟台船舶检验局  21、山东省威海船舶检验局  22、山东省交通厅幼儿园  23、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分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一、贾学英厅长负责交通运输厅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处、财务处。  二、胡志明副厅长负责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服务中心。  三、任明英副厅长负责科技教育、交通工会、新闻宣传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处、交通工会、交通科研所、交通医院及厅直属学校。  四、迟焕然巡视员负责水路运输、港航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港航局、京杭办。  五、高洪涛副厅长负责政策法规、运输管理、场站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局。  六、韩雪芳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厅直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七、范正金副厅长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设管理处、公路局、质监站、交通规划设计院、交通监理公司。  八、谢涛副厅长负责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交通战备、交通公安、行政执法、通信信息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监督处、交通战备办、公安处(交通运输监察总队)、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九、路康副巡视员协助贾学英厅长分管交通财务审计工作。  十、孔卫国副巡视员协助高洪涛副厅长分管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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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网站百科: 领导成员分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经信委领导成员分工  郭述禹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  于 建同志:党委副书记  杨少军同志:协管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法规、装备产业、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法规处、装备产业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张宁波同志:援藏。  杨国良同志:负责交通与物流、离退休干部和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交通与物流处、离退休干部处。协管办公室。  李建生同志: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消费品产业和援疆、援藏等方面工作。分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消费品产业处。  廉 凯同志:负责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和无线电管理工作。主管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高 方同志:负责原材料产业、信息安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原材料产业处、信息安全协调处。  姜 奇同志:负责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主管纪检组。协管人事处。  郑晓光同志:负责节能工作。分管全委节能工作。主管节能办、节能监察总队。  安勇坚同志:负责企业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分管企业处、机关服务中心。协管财务处。  李 莎同志:负责产业政策、规划与技术改造、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产业政策处、规划与技术改造处、科技处。  王万良同志:负责经济运行、电力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运行局、电力处。协管交通与物流处。  王法民同志:协管纪检组工作。  原委厅属其他企事业单位分工暂维持不变。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职责  许 敏同志:协管电子信息处、信息化推进处。  徐铎善同志:协管规划与技术改造处、科技处、装备产业处。  王兆春同志:协管研究室、综合法规处、产业政策处。 主要职能/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省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研究拟订全省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室·研究室·综合法规处·产业政策处·经济运行局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科技处·企业处·交通与物流处 ·电力处·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安全协调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老干部处·山东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资源节约处·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办公室  负 责 人:赵树岭  职能分工: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研究室  负 责 人:吴相鲁  职能分工: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史志的编写工作。综合法规处  负 责 人:刘绪聪  职能分工:负责综合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情况简报和综合性文稿;汇总编制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并检查落实;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承办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产业政策处  负 责 人:陈竹君  职能分工:拟订工业、信息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和相关行业准入工作;负责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经济运行局  负 责 人:邱青森  职能分工: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综合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起草经济分析报告、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煤炭、原油等重要生产要素的总量平衡、供需衔接、应急调度等工作;监测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协调企业流动资金供需衔接;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负 责 人:徐铎善  职能分工: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省级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工业园区和基地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管理;负责国家工信部规划司组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国家下达专项资金的汇总工作;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科技处  负 责 人:孟繁华  职能分工: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配合工作;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及技术进步奖励推荐、评审;参与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省产学研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企业处  负 责 人:谭少杰  职能分工: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交通与物流处  交通与物流处(挂省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 责 人:谭颜铭  职能分工:参与制定全省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工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物流业的标准化和信息化;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全省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协调全省春运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电力处  负 责 人:麻书杰  职能分工: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制定下达全省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机组电力生产组织,监测电力经济运行;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和有序用电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电力运行和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电力行业统计和技术监督工作;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参与制定全省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和电力价格政策。原材料产业处  原材料产业处(挂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 责 人:王万杰  职能分工:承担石化、化工、建材、冶金、黄金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参与审查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计划;负责联系相关产业组织;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装备产业处  负 责 人:李英峰  职能分工:承担通用机械、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规划;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督管理。消费品产业处(挂省茧丝绸办公室牌子)  负 责 人:王效昌  职能分工: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拟定相关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组织成品油市场供应;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参与审查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计划;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联系相关产业组织。电子信息处  负 责 人:陆平  职能分工: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认定管理;按规定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参与审查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计划。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负 责 人:毕丛福  职能分工: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及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开发;负责计算机集成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负责信息服务业企业和基地、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参与审查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计划。信息化推进处  负 责 人:耿宪海  职能分工: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非金融性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承办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信息安全协调处  负 责 人:侯杰  职能分工: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负 责 人:李向东  职能分工:承担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按规定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政务外网的管理;统筹全省广播电视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规划,研究拟订全省信息网络发展政策;推进基于电子政务网络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负 责 人:王晓   职能分工: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衔接;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财务处  负 责 人:王连正  职能分工负责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监督委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人事处  负 责 人:靖士宽  职能分工: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和指导委管理机构和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机关党委  负 责 人:王丽英  职能分工: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离退休老干部处  负 责 人:张以金  职能分工: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山东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负 责 人:郑晓光  职能分工: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下设节能综合协调处、资源节约处、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分别承担节能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处  负 责 人:邓召军  职能分工:承担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负责国家发改委节能减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负责节能减排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节能办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组织协调节能办内部运转和有关公务活动,负责节能办公文、资料、印鉴管理。资源节约处  负 责 人:王玉刚  职能分工: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组织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等资源节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源利用统计公报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国家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节约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节能项目的相关工作;促进节能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能产品认定,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  负 责 人:史佩钊  职能分工: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包括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再制造、环保产业,下同)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组织实施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和统计公报制度;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重大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国家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参与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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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网站百科: 一、职能调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继续承担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药品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药品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  (三)划入省卫生厅承担的保健品许可职责。 二、主要职责/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起草药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拟订、修订、颁布并监督实施药品标准、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受理、审查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进口药品分装、药品包装材料与容器、中药保护品种、淘汰药品和临床药理基地;注册医疗机构制剂;审核、审批保健品及部分药品变更事项;对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再注册。  (七)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药品经营质量、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八)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管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  (九)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对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审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十)监督检查、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监督管理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十一)审查审批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十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全省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全省药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  (十三)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负责本系统人事工资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四)统一管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经费预算、决算及罚没、收费;负责全系统基建、装备、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以上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嗖嗖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办公室   主管文秘、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信访、宣传报道、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发布、综合统计、外事、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机关值班;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提案建议答复、督办检查、政务公开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编辑年鉴。 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药品监督管理的立法调研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综合监督政策;起草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承担本局办理案件审核、听证、应诉、赔偿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管理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 财务装备处   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费收支预算、决算;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管理全系统罚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全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系统基建、装备、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处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全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发布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 食品安全监察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 药品注册处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修订并监督实施省药品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受理、审查新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进口药品、中药保护品种、保健品、淘汰药品以及新药临床试验;注册医疗机构制剂;审核审批保健品、药品变更事项等;对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再注册;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处   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审核临床药理基地;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生产质量、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初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药品生产企业认证,审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监管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审核、审批药品委托生产;负责药品生产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许可标准;指导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业务。 药品市场监督处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审批药品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医疗机构购进、贮存、使用药品的质量与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审查、审批药品、保健品广告,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医疗器械处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注册医疗器械产品;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审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机构,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质量;审批医疗器械广告;指导全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业务。 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负责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和工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干部人事日常管理事务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系统人员培训规划;负责全省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及从业药师的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药品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政治工作处   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治工作处承担。 编辑本段四、人员编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更名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处级单位,使用事业编制25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定机构编制不变。 六、直属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稽查局   负责人:杜建国  受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包材的举报案件,负责向局内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组织实施全省范围内的统一稽查行动,组织查处全省的重大案件;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药品抽验计划;监督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定期发布全省药品质量公告;负责督办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查处。负责全省举报、查处案件的汇总分析;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人:周志军  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信息中心   主任:刘继京  一、参与起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起草省局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拟定信息化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省局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开展信息调研、学术交流和培训,进行信息分析和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省局信息化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管理计算机与网络安全。  四、负责业务应用软件和设备的需求分析论证、开发、管理与技术服务;承办相关业务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是2005年4月27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鲁政字[2005]115号),由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在*重点中专山东省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升建的,是山东省惟一一所专门培养从事药品、食品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学院。学院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教育厅双重管理,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同时承担中专教育任务。 省药检所   负责人:李涛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和检验的法定机构。主要承担本省药品监督抽验、注册检验、委托检验、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复核等工作;同时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区室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药品标准研究、检验培训以及对市级药检所、有关单位药品质量控制部门进行技术指导,是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2009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负责人:辛仁东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山东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承担全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的检测任务。同时,本中心又是*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批准和认可的医疗器械、医药包装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主要承担全国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卫生材料、诊断试剂、医用机电类、理疗类等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产品注册(包括进口注册)检验、质量认证检验、仲裁检验、科研成果鉴定和委托检验业务及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注册与监督抽查等的检验业务。中心拥有检测所需的各种大型及精密检测仪器设备和目前国内*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动物实验中心,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资料。 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负责人:李泮海  主要承担药品审评,二类医疗器械审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工作的技术性、服务性职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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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

    滨州市

    滨州-滨州市门户网站_滨州市,滨州市官方网站 网站百科: 概况/滨州市 滨州历史悠久,文化渊源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是黄河文化和齐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在商朝时建有蒲姑国,秦朝开始建县,从西汉起至民国先后设有郡(国)、州、府、道等地方行政建置,五代时期置滨州,以濒临渤海而得名。传统民间艺术异彩纷呈,发源于博兴的吕剧、惠民的胡集书会、泥塑、木版画及滨州剪纸具有深厚的乡土气息,独具艺术风格。滨州民风淳朴,人杰地灵,惠民县是古代著名军事家*武圣孙武的故里。邹平县是宋代著名政治家范仲淹的生长地。博兴县是汉孝子董永的故乡,*“孝”文化的发源地。滨州还是*吕剧的发源地。革命战争年代,是中央渤海区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滨州交通便利。济青高速、滨博高速、京滨高速和205、220国道穿越境内,是连接苏、鲁、京、津的重要通道。津汕高速大高至鲁冀界段、威乌高速辛庄子至邓王段、滨德高速、黄大铁路滨州段、黄河公铁两用桥、*滨州大高通用航空城、滨州万吨级港口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加紧建设。滨州市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土地94.5万公顷,其中已开发的耕地46.7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13公顷。自2003年底开始的以防潮堤为屏障的“北带”开发扎实推进,新增土地61万亩。黄河贯穿东西,淡水资源充足。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26种,已开发15种。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丰富,是全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主采区。海岸线长240公里,是山东省重要的原盐生产基地。滨州农业基础良好。农、林、牧、渔各业发达,现已建成棉花、蔬菜、冬枣、水产、牧草“五个百万亩”基地。无棣金丝小枣、沾化冬枣、惠民蜜桃、邹平水杏、阳信鸭梨等各具风味,驰名中外。沾化县被国家命名为“*冬枣之乡”和“冬枣原产地”,成为**冬枣生产基地。渤海文蛤、梭子蟹等名优水产品名扬海内外。滨州工业发展迅猛。纺织家纺服装、油盐化工、汽车和发动机及零部件、造船及零部件、飞机及机械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粮油果蔬食品深加工、生物工程、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十大产业(链)集群初具规模。“汽车上路、轮船下海、飞机上天”目标基本实现,陆、海、空立体化高科技产业框架正在形成。魏桥创业、滨化集团进入*企业500强。盟威制造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连续19年夺得国内同行业之冠。鲁北企业集团是国内*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家无“三废”绿色化工企业。全市已有上市公司6家,累计募集资金59.2亿元,其中境外上市2家,募集资金4.89亿美元,列山东省第1位。滨州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一个中心-一个龙头-南北城市带”组团式、连带型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规划设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四环五海”工程(即环城公路、环城水系、环城绿化带、环城风景带和东、西、南、北、中五座平原水库)顺利完工,集园林与湖水于一色,融产业、生态、文化为一体,初现“四环相连”、“五海”呼应、72湖点缀的生态城市特色。滨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步入快车道,道路、广场、绿地等公用设施逐步配套完善,为项目建设、产业配套提供了良好载体。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滨州现代物流中心初具规模、国际会展中心竣工使用,奥林匹克公园动工建设。家纺文化节、中美明星水上对抗赛、沾化冬枣节、博兴国际小戏节等节赛活动相继举办,会展经济方兴未艾。诚信滨州建设逐步深化,连续四届银企合作恳谈会成果丰硕,共签约资金1067亿元。同时,以“四环五海”、武圣孙子为品牌,大力整合旅游资源,形成了具有滨州特色的“两山(鹤伴山、碣石山)两带(沿黄、沿海)一圣人(孙子)”的旅游格局。近年来,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坚持‘五个统筹’,打造系统‘九州’”(小康滨州、开放滨州、生态滨州、诚信滨州、科教滨州、人才滨州、文明滨州、民本滨州、平安滨州)的战略部署,坚持“发展是主题,调整是主线,招商是重点,实干是关键,稳定是基础、廉政是保证”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科学实干,经济社会持续呈现出速度快、效益好、后劲足、变化大的良好态势。2005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实现665亿元,同比增长17.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45.9%,增幅居全省第1位,总量列全省第11位;农民人均纯收入3800元,同比增长12.5%。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滨州由“追赶战略”向“赶超战略”的转折年、关键年。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滨州市委、市政府将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继续执行“30字”工作方针,突出超越发展“一个主题”,冲刺2006,锁定到2007年经济总量进入全省中游、人均指标进入上中游从而彻底改变欠发达面貌“两个目标”,抓住班子实干、招商投入、环境整治“三个关键”,狠抓强势工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四个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南北一体化、环境生态化、社会和谐化“五个加快”,加速形成十大产业(链)集群,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建设民富市强、碧水绿荫的生态园林型现代滨州。 建制沿革/滨州市 滨州市早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新石器时代即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商朝建有蒲城国。秦朝开始建县,西汉起先后建有郡或国,隋朝开始置州,清朝升州为府,民国初曾一度置道,国民党政府先后置第五和第十行政督察专署及鲁北行署。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著名的渤海区革命根据地党、政、军领导机关驻地。建国后,滨州行政区域不断调整、变更:1950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的决定,撤消渤海行政区,对原辖专区进行调整,建立惠民专区,党政机关驻惠民县城,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县、蒲台、博兴,和今已属东营的利津、垦利、广饶,今已属淄博的高青、齐东共12县。1953年,邹平、长山、桓台三县由淄博专区划归惠民专区。惠民专区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县、蒲台、博兴、邹平、长山、齐东、高青、桓台、广饶、利津、垦利共15个县。1955年,章丘县的炭张、芽庄等八个村庄划入邹平县,淄川县第六区胶济铁路以北的35个村庄划入长山县。1956年,长山县并入邹平县;高青县并入齐东县,原高青县所辖黄河北岸的惠济乡划归济阳县;撤销蒲台县,并入博兴县、齐东县;由德州专区划入乐陵、临邑、商河、济阳四县。惠民专区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县、博兴、邹平、齐东、桓台、广饶、利津(垦利县已析入广饶、利津)、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共15个县。1958年10月,惠民专区领导机关迁驻滨县北镇新建城区。1958年10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通知,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专区领导机关迁驻张店。1961年1月,撤消淄博专区,复置惠民专区,专区领导机关迁回滨县北镇。1959年9月,商河(乐陵县并入)、临邑(济阳县并入)两县划归淄博专区。1960年,商河县更名为乐陵县,孤岛人民公社改置为垦利县,博兴县陈庄人民公社(今属桓台县)的辛庄、冯马、胡马、齐马、坊子五个自然村划归邹平县焦桥人民公社。196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淄博专区,恢复惠民专区,专区领导机关迁回滨县北镇。各县开始建区,改大公社为小社。10月,析邹平县黑里寨、青城、花沟和博兴县田镇、高城、唐坊、旧镇共七个区复置高青县;广饶县龙居、乔庄、纯化三个区复归博兴县,同时,恢复1958年撤并的滨县、阳信县、桓台县、利津县,沾化县阎家人民公社复归滨县;乐陵、商河、临邑、济阳复制后划回德州专区。惠民专区辖惠民、滨县、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桓台、广饶、利津、垦利共12县。其中,邹平县置15个区,辖86处人民公社;高青县置7个区,辖53处人民公社;滨县置9个区,辖57处人民公社;惠民县置13个区,辖85处人民公社;博兴县置11个区,辖60处人民公社;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仍为大公社。1962年3月,邹平县炭张、芽庄等八个村庄复归章丘县,辛庄、坊子等五个村庄复归桓台县。1964年,阳信县改为9个区,辖46处人民公社;无棣县改为10个区,辖55处人民公社;沾化县改为9个区,辖58处人民公社。至此,各县改社建区全部完成。1964年10月,四女寺减河(今漳卫新河)左侧无棣县辛集区的辛集、良户、宋王、朱王、傅赵、山后六处人民公社和埕口区杨埕人民公社划归河北省。1966年,各县开始撤区改社。是年,滨县改为11处人民公社;1968年,惠民县改为13处人民公社,无棣县改为17处人民公社,沾化县改为19处人民公社,博兴县改为14处人民公社,邹平县改为18处人民公社;1970年,高青改为7处人民公社,阳信县改为13处人民公社,至此,各县撤区改社全面完成,境内八县共置112处人民公社。1967年2月27日,中共惠民地委与惠民专署被地区革命委员会代替。1971年6月5日,重建中共滨州地委。1978年7月10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惠民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滨县北镇人民公社改为镇。1981年12月,各县城驻地人民公社全部撤社建镇。1982年,析滨县北镇、博兴县小营人民公社和蔡寨人民公社朱全镇管理区建立滨州市,置1镇3乡3个办事处。惠民地区辖滨州市和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桓台、广饶、利津、垦利共1市12县。1982年11月10日,国务院批准,析利津、垦利两县及广饶县六户、牛庄、辛集、油郭四处人民公社,沾化县义和、四扣、太平、新户四处人民公社,博兴县龙居公社和乔庄公社的老于、刘家、王家三个生产大队建立东营市。1983年10月,东营市正式建立。1983年10月,广饶县划归东营市,桓台县划归淄博市。惠民地区辖滨州市和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共1市8县。1984年,为了与滨州市统一地名,惠民地区党政机关驻地北镇改为滨州。1985年,全区辖滨州市和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共一市八县。1992年3月,为了使地区与驻地名称统一,惠民地区改名为滨州地区。1994年,全区辖滨州市和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共一市六县。2000年,撤地改市,在滨州地区原有行政区域建立滨州市,辖滨城区和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一区六县。2001年4月,在滨州市新市区的西部成立了省级开发区,此后滨州市所辖为两区六县。2009年8月21日,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2010年4月2日,滨州市政府成立了北海经济开发区(原无棣县马山子镇),2010年9月29日,省政府批准北海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1] 2014年9月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滨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19号),撤销沾化县,设立滨州市沾化区,以原沾化县的行政区域为沾化区的行政区域。 自然环境/滨州市 地质滨州市处于华北新生代沉降区东南部的济阳拗陷中。新生代的下覆基岩是古生代的沉积地层和前震旦纪变质岩系,由数条北东东向断裂分割成几个小的断块,基本无中生代地层,新生代地层直接覆盖于古生代地层之上,断块凹陷形成新生代凹陷盆地,沉积了全套巨厚的新生代地层,该地层为海相、湖相和冲积相碎屑的互层沉积,含大量有机物,有利于石油生成。除邹平南部山区外,全市表层大部为第四纪沉积覆盖,小清河以南处于鲁中山区北麓冲积平原的中尾部,是洪积和冲积平原的叠交地带,其洪积冲积地层厚度一般在100~200米。小清河以北属黄河冲积沉积,厚度多在200~400米之间,其中小清河与黄河之间最厚,达400米。长期以来,济阳拗陷区属沉降地带,地壳一直处在一面下陷,一面为河流冲积物填充的状态,尤其是黄河的多泥沙河流的冲积作用占优势,冲积速度大于地壳沉降速度,形成了广大的冲积平原。 地貌全境地势大体是南高北低,略向东北倾斜,渐次过度到大海,地面坡降1/4000~1/8000,其中黄河以北地面自然坡降1/8000~1/15000。以小清河为界,全境呈现南北两种不同类型的地貌特征。小清河以南的邹平南部长白山脉属泰沂山区北麓的低山丘陵区,海拔高于20米的区间在以西董为中心的邹平县西南部,其中大于500米的山地在西董西部的摩诃顶(826.8米,是全市*点)——白云山一线,面积约70平方公里,不到陆地面积的1%,其余均为山前倾斜平原,地势平缓,间有缓岗与洼地,海拔高程一般在8~800米。小清河以北为黄河冲积平原,海拔高程一般在1~20米,总体上地势低平,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和决口泛滥,造成沉积物交错分布,加上河流冲刷、海潮内浸、自然侵蚀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形成了低岗、缓坡、浅洼相间,微地貌差异明显的大平小不平的地貌特征。海拔低于3.0米的潮间带主要在北部秦口河、马颊河口,面积约300平方公里。海拔为20.0~3.0米的平原约占陆地面积的96%。 山脉境内山地为泰沂山地余脉,走向近南北,仅邹平县境内有少量山丘地。山丘岩石多为中基性岩,少数基岩,地上未见酸性岩石,属长白山脉。根据山峰座落地域分布,长白山脉可分为以摩诃山、白云山、会仙山为主峰的三大峰群落。摩诃山山群是长白山脉中*山群,主峰摩诃山,海拔826.8米,山群大体呈东西走向,境内东西长约12公里,南关宽约4公里,方圆40余平方公里。白云山整个山群南北长约5.3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总面积50余平方公里,主峰海拔729.6米;会仙山整个山群呈北西南东弧状走向,东西宽约7.5公里,南北长约6.5公里,总面积约22.3平方公里。主峰海拔590米。 河流境内除过境黄河外,以黄河为界,南部为小清河流域,北部为海河流域。各河大致流向东北,注入渤海。黄河邹平县西北部的苗家入境,东至博兴县老盖家村附近入东营市。境内河段长94公里,南堤长99.3公里,北堤长91.6公里,两堤间滩区面积为158.8平方公里。小清河自邹平县魏桥镇五龙堂村入境,东至博兴县阎坊乡道口村出境入东营市,境内河道长度75.8公里,流域面积1009.4平方公里。孝妇河 自邹平县长山镇前芽村入境,下至邹平县长山镇西穿村入淄博市桓台县,境内河段长22.9公里,流域面积172平方公里。杏花河自邹平县芽庄湖入境,东至邹平县焦桥乡张官庄出境,境内长33.4公里,流域面积425平方公里,其支流有7条河道,总长89.45平方公里。支脉河自博兴镇苗集村南入境,东至博兴县阎坊镇王浩村东北进入东营市,境内河道长28.2公里,流域面积305.8平方公里。徒骇河境在沾化县冯家镇赵山后村北与秦口河汇流,境内长150公里,流域面积4677.6平方公里,有排水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3条,即沙河、土马河、胡营河。德惠新河西自阳信县洋湖乡崔家楼村西北入境,至阳信县温店镇王坤合村北进入德州市庆云县界,又于无棣县无棣镇的郎家村西入境,在无棣县东风港沙头堡渔业村西南一公里处与马颊河汇流后入渤海,境内河段长度76.7公里,流域面积135.4平方公里。马颊河由无棣县车镇乡李辛庄南入境,流经无棣县沙头堡渔业村西南一公里处于德惠新河汇流入渤海,境内河段长43.4公里,有排水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2条,长45.3公里,主要有笃马河、朱家河、德王河等。漳卫新河是无棣县与河北省海兴县的界河,流经无棣县西北边缘,在无棣县北部的大口河入渤海,境内河段长47.7公里。秦口河 境内黄河以北地区排涝的骨干河道,居境内海河流域中心,起自沾化县赵家山村附近,至烟袋沟与徒骇河相汇,入套儿河注入渤海,长39.3公里,有排水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28条,总长689.6公里,其中排水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10条,共长420.9公里。涉及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四县。潮河是黄河与徒骇河之间的一条独流入。 湖泊境内有芽庄湖、青沙湖、麻大湖三个平原湖泊。芽庄湖位于小清河南部邹平与章丘两县边境,主要接纳章丘县漯河水,邹平县境内面积3.3平方公里,芽庄湖东堤建有浒山闸,通杏花河,共12孔,砌石结构,泄水量100秒立米。青沙湖位于小清河南邹平与桓台两县边境,系小清河、胜利河、杏花河三河交汇处,邹平县境内面积3.9平方公里。麻大湖位于博兴与桓台两县边境,原接纳孝妇河、乌河之水,博兴县境内面积7.4平方公里。在博兴县湖滨镇付桥村东,建有义和闸通小清河,共10孔,泄水量60秒立米。 海域滨州市地处渤海湾南岸,沿海有无棣、沾化两县,海岸系黄河冲积而成,岸线曲折,东西蜿蜒238.9公里,有多条河流在此入海。滨州海岸属典型的泥沙质海岸,无天然良港,但海域内潮间带均为淤泥沉积而成,跨度大,滩涂宽广,平均跨度10公里,有滩涂面积9.37万公顷,负15米浅海面积20万公顷。岛屿50余个,渔港5处。 土壤境内土壤共有五个土类,13个亚类,28个土属,127个土种。五个土类分别是潮土、盐土、褐土、砂姜黑土、风砂土。潮土土类:面积77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2%,广泛分布全市各县区,是主要耕作土壤。盐土土类:面积16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境内除邹平县外,其余各县区均有分布,其中以无棣、沾化两县面积*。褐土土类:面积8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该土类主要分布在邹平县南部山丘及东部山前冲积平原,博兴县南部冲积扇边缘。砂姜黑土土类:面积9.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主要分布在博兴县曹王、兴福以及邹平县邹平镇以南至好生乡一带。风砂土土类:面积462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仅分布在惠民县大年陈西南部。 植被境内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森林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自然植被为灌草丛植被。境内南部山区以侧柏、刺槐、黄荆、扁担杆子、酸枣为多,间有柿树、杏树、软枣等少量经济林树种,草本植物有黄背草等。中部广阔的大平原,为农业耕作区,主要用材林、防护林树种有毛白杨、黑杨、旱柳、白蜡、刺槐等,主要经济林树种有苹果、梨、桃、葡萄等,主要绿化树种有桧柏、黄杨、红叶李、紫荆、海棠等。北部主栽耐盐树种,主要有枣树、柽柳等,沿海潮上带附近以野生黄须菜、芦苇、柽柳、马绊草等盐生植物为主。 气候全市降水较常年偏多,气温偏高,光照偏少。年降水量在534.5~816.1mm之间,平均降水量为661.8mm,较常年偏多97.0mm,较上年度偏少119.0mm;平均气温为13.6℃,较常年同期偏高0.9℃,较上年度偏低0.1℃;平均日照2482.3小时,较常年偏少149.7小时,较上年度偏多38.1小时。春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少,气温较常年偏高,光照较常年略偏多。(1)降水。全市春季平均降水量67.2mm,较常年偏少6.9mm,较上年度偏少47.2mm。其中3月份降水量仅1.1mm,较历年平均值异常偏少;4月份降水量24.3mm,5月份降水量41.7mm,均较常年略偏多。各县区季总降水量在51.8~103.2mm之间,博兴最多,惠民最少。(2)气温。春季平均气温为14.0℃,较常年偏高0.8℃,较上年度偏低0.7℃。各县区季平均气温在13.4℃~15.3℃之间,沾化*,邹平*。3月份平均气温为5.6℃,较常年偏低0.3℃;4月份平均气温为16.2℃,较常年偏高2.3℃;5月份平均气温为20.4℃,较常年偏高0.7℃。(3)光照。全市平均日照为756.9小时,较常年偏多15.7小时,较上年偏多40.1小时。夏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气温较常年偏高,光照偏少。(1)降水。全市夏季平均降水量456.0mm,较常年偏多75.3mm,较上年度偏少76.2mm。其中6月份降水量96.mm,较常年偏多23.0mm;7月份降水量185.7mm,8月份降水量174.2mm,分别较常年偏多13.3mm、39.0mm。各县区季总降水量在359.6~583.0mm之间,无棣最多,惠民最少。各月降水量均较常年偏多,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出现短时内涝和伏旱。(2)气温。全市夏季平均气温为26.6℃,较常年偏高1.0℃,较上年度偏高1.7℃。各县区季平均气温在26.3℃~27.6℃之间,沾化*,邹平*。6月份平均气温为26.7℃,较常年偏高1.9℃;7月份平均气温为27.6℃,较常年偏高1.0℃;8月份平均气温为25.6℃,较常年偏高0.2℃。全市极端*气温43.0℃,出现在6月23日(邹平)。(3)光照。夏季平均日照为663.7小时,较常年偏少61.0小时,较上年偏少73.5小时。各县区日照在574.3小时(滨城)至743.4小时(阳信)之间。秋季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气温较常年偏高,光照较常年偏少。(1)降水。全市秋季平均降水量119.8mm,较常年偏多28.0 mm,较上年度偏多9.1mm。各月降水量分布不均,9月份降水量99.4mm,较常年偏多53.9mm;10月份降水量14.6mm,11月份降水量5.8mm,分别较常年同期偏少17.4mm、8.5mm。各县区秋季总降水量在84.3~180.1mm之间,邹平最多,无棣最少。(2)气温。全市秋季平均气温为15.0℃,较常年偏高1.5℃,较上年度偏高0.6℃。各县区季平均气温在14.4℃~15.8℃之间,阳信*,邹平*。9月份平均气温为21.3℃,较常年偏高0.8℃;10月份平均气温为14.9℃,较常年偏高0.8℃;11月份平均气温为8.9℃,较常年偏高3.0℃,创历史新极值(原极值为7.9℃)。(3)光照。秋季平均日照为589.9小时,较常年偏少39.7小时,较上年偏少9.0小时。各县区日照在546.7小时(博兴)至632.9小时(阳信)之间。冬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气温较常年偏低,光照偏少。(1)降水。全市冬季平均降水量20.2mm,较常年同期偏多2.1mm,较上年度偏少3.3mm。各县区季总降水量在10.1~31.4mm之间,邹平最多,沾化最少。(2)气温。全市冬季平均气温为-1.6℃,较常年偏低0.2℃,较上年度偏低2.2℃。各县区季平均气温在-2.1℃~-0.8℃之间,滨城*,邹平*。12月份平均气温为0.3℃,较常年偏高1.0℃,1月份平均气温为-2.6℃,较常年偏高0.5℃,2月份平均气温为-2.4℃,较常年偏低1.9℃。全市极端*气温为-14.2℃,出现在12月25日(阳信)。(3)光照。冬季全市平均日照为471.8小时,较常年偏少64.8小时,较上年偏少111.6小时。 自然资源/滨州市 矿产资源全市已探明的矿藏有29种,已开发利用的19种,尚未开发的10种。邹平南部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铜矿储量约56.9万吨,同时伴生有金、银、钼等贵重稀有金属;已探明可开采利用的建筑石料储量约1.3亿立方米,麦饭石储量约1.1亿立方米左右。除邹平南部山区外,市内整个平原及北部海滩、浅海地下都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石油总储量约6亿吨,天然气总储量约164亿立方米。无棣、沾化两县海岸带有两条宽数百米、绵延数十公里的贝壳梁,可开采利用储量约1600万吨,是生产水泥、饲料添加剂、化工添加剂、贝瓷等理想原料。沾化县东北部地下蕴藏煤层,埋深约2000米,储量约25亿吨。全市已发现矿泉水3处,邹平县2处已开发利用,博兴1处,尚未开发;发现热水出露点18处,已开发利用7处。无棣、沾化海岸地带盛产原盐,是山东省重要的原盐生产基地,地下卤水储量丰富,分布广、储量大、产量高。经测定,在全区海岸带年大潮线和多年大潮线之间的6.74万公顷的海涂内,地下45米的卤水浓度为7°波美度,地下30米卤水 浓度为8°波美度,日单孔出卤量达500立方米以上;整个海涂C+D级卤水矿资源储量达2.5亿立方米,可采量为1.7亿立方米,折产原盐1000万吨。据地质资料显示,滨州市矿产潜在总值1400亿元,居全省第六位。沾化县东北部地下蕴藏煤层,埋深约2000米,储量约25亿吨。全市已发现矿泉水4处,邹平县2处已开发利用,博兴、惠民各1处,尚未开发;发现热水出露点18处,已开发利用7处。无棣、沾化海岸地带盛产原盐,是山东省重要的原盐生产基地,地下卤水储量丰富,分布广、储量大、产量高。滨州市矿产潜在总值1400亿元,居全省第六位。 土地资源至2005年底,全市各类土地总计94.45万公顷,其中农用地62.51万公顷(包括耕地43.78万公顷、园地4.00万公顷、林地1.66万公顷、牧草地6902.66公顷、其他农用地12.38万公顷),建设用地14.64万公顷(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33万公顷、交通用地7742.4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53万公顷),未利用地17.29万公顷。 海洋资源滨州海岸线长239公里,约占山东省的8%;滩涂17万公顷,约占山东省的31%;负十五米浅海20万公顷,宜盐面积9.6万公顷,是山东省第二大海盐生产基地和全国四大渔场之一。沿海滩涂、浅水海域发展水产养殖和制盐业潜力巨大。 淡水资源境内水资源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和黄河水。全市多年平均(1956~2000年)当地水资源量11.4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55亿立方米、地下水5.9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10立方米,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4%,占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93%,属于资源性缺水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6.48亿立方米。受地理条件影响,全市水资源短缺,特别是地下淡水资源短缺,仅为5.93亿立方米(矿化度小于2克/升),且埋藏深度大。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75.4毫米,年际变化较大。客水资源量5.8亿立方米,国家分配的取水许可量为9.2亿立方米。2005年,全市平均降水量628毫米,比上年偏少17%,比多年平均偏多10%,属平水年份,形成当地地表水资源量5.8亿立方米;全市可用水资源总量20.93亿立方米;总供水量16.3亿立方米(地表水2.5亿立方米、黄河水9.8亿立方米、地下水4.0亿立方米);总用水量15.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11.1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2.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83亿立方米,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0.67亿立方米)。 生物资源全市有高等植物111科608种。家畜类动物主要有牛、马、驴、猪、羊、犬、兔等。地方良种有渤海黑牛、德州驴、洼地绵羊、鲁北白山羊等。家禽类动物主要有鸡、鸭、鹅、鸽等。据1997年生物资源调查,全市近海水域浮游植物16科116种,浮游动物45科79种,底栖动物115科222种;近海潮间带植物10科24种,动物101科207种;近海鱼类53科112种。淡水浮游植物41科291种,浮游动物47科144种,底栖动物41科75种;淡水鱼类17科102种。陆地节肢动物151科850种,土壤动物17科37种,鸟类47科272种。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地区林业局组织进行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查得属于国家和省重点调查陆生野生动物名录64种中的41种,其中鸟类36种,兽类2种,两栖类2种,爬行类1种;非重点调查的鸟类138种,兽类22种,两栖类5种,爬行类9种,共计174种鸟,24种兽,7种两栖类,10种爬行类。受危物种资源依据199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理事会通过的濒危物种新标准,经1997年全市调查核实,市内濒危物种有单叶蔓荆、草麻黄;易危植物有野生甘草、杠柳、野大豆、杞柳;低危物种有繁穗苋。市内濒危动物有狗獾、豹猫;易危动物有黄鼬、艾鼬、艾虎;低危物种有赤狐。 人口概述/滨州市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如下滨州市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为374.85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6.41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8.44万人。增长5.17%,年平均增长0.51%。家庭户人口:滨州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5.9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57.0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26人减少了0.18人。性别构成:滨州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8.40万人,占总人口的50.26%;女性为186.45万人,占总人口的49.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的100.90上升为101.05。年龄构成:滨州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0.15万人,占16.05%,15-64岁的人口为277.95万人,占74.1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6.75万人,占9.8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1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1个百分点。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滨州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的人数为21.16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数为42.06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为157.93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为111.13万人(以上各种教育程度的人数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670人上升为5646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9320人上升为11221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37570人上升为42133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38420人下降为29647人。滨州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0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0.00万人,文盲率由10.12%下降为4.28%,下降了5.84个百分点。滨州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区域人口数区域人口数滨城区50.39万人沾化区35.17万人阳信县42.70万人无棣县39.17万人惠民县60.25万人博兴县48.71万人邹平县77.88万人滨州经济开发区11.66万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22万人北海新区2.70万人 行政区划/滨州市 滨州市辖滨城区、无棣县、阳信县、沾化县、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县、滨州经济开发区两区六县。全市18个乡,57个镇,9个办事处,各县区所辖镇、乡、街道办事处如下滨城区:6街道办事处、5镇、3乡。市东街道办事处、彭李街道办事处、市西街道办事处、市中街道办事处、北镇街道办事处、蒲城街道办事处。滨北镇、里则镇、堡集镇、小营镇、旧镇镇。尚集乡、单寺乡、梁才乡。惠民县:10镇、4乡。孙武镇、石庙镇、桑落墅镇、淄角镇、李庄镇、胡集镇、麻店镇、姜楼镇、清河镇、魏集镇。何坊乡、皂户李乡、辛店乡、大年陈乡。阳信县:6镇、3乡。阳信镇、温店镇、商店镇、流坡坞镇、翟王镇、河流镇。劳店乡、水落坡乡、洋湖乡。无棣县:6镇、5乡。无棣镇、小泊头镇、水湾镇、大山镇、马山子镇、埕口镇。信阳乡、佘家巷乡、西小王乡、柳堡乡、车镇乡。沾化县:5镇、5乡、1街道办事处。富国镇、下洼镇、古城镇、冯家镇、泊头镇。下河乡、利国乡、大高乡、黄升乡、滨海乡。海防办事处。 经济概况/滨州市 200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7.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7.7%,完成年度计划的109%。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7.6%、22.9%和12.6%。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04.85亿元,增长35.61%;实现利税114.79亿元,增长73.67%;实现利润65.63亿元,增长61.63%。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2.11亿元,增长45.9%,完成年度计划的112%。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万元GDP能耗降低6.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降低 1.72%。(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168.85亿元,增长7.4%;小麦、玉米单产接近历史*水平,分别达到395公斤和445公斤。棉花总产15.6万吨,比上年减少21.1%。全市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新增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9家,辐射带动农户47.7万户。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17元,增长13%,创历史*水平。(三)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0亿元,增长58.1%,完成年度计划的107.5%。工业项目、大项目增多,工业项目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72%,滨大高速、220国道北外环建成通车,滨州铁路小营至沾化段、黄河公铁大桥及津汕、威乌高速滨州段等建设顺利。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进,西王集团实现境外上市融资6.1亿港元。银企合作成效显著,第四届银企合作洽谈会签定贷款合同、协议金额478.32亿元。(四)“三个亮点”培植成效明显,消费需求逐步走旺。全市完成出口总额12.41亿美元,增长37.3%,完成年度计划的1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96.78亿元,同比增长100%,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6%,比年初提高2.3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实缴税金24.98亿元,增长30.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9.73亿元,增长15.6%,完成年度计划的132% (五)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出台了《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属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以“两退一转”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健康推开,改制和破产企业已达企业总数的60%以上。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步伐加快,普遍推行了行政审批一条龙服务模式,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资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实施了项目核准制等配套。(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小学危房改造成效显著,完成危房改造投资2.14亿元,消除危房31.76万平方米。农村“两个体系”和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步伐加快,“两个体系”建设16个项目全面完工,被列入改造计划的14个乡镇卫生院已有13家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全年申请专利271项,新上科技示范项目136项,引进科技人才361人、科技成果231项。全市70家重点废水污染源和21家重点废气污染源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圆满完成年度人口责任目标。城镇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4.8万人。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6元,增长14.2% 社会发展/滨州市 概述近年来,滨州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发展是主题,调整是主线,招商是重点,实干是关键,稳定是基础,廉政是保证”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加大投入年”、“三农工作年”、“民营经济年”和“平安和谐稳定年”活动,国民经济保持了速度加快、效益提高、后劲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市政府“6688”工程、“八大民心”工程基本圆满完成。预计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5亿元,增长17.8%。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滨州是首批*卫生城市。西区行政文化中心建设已搭起初步框架,5月8日,新市政大楼开始启用。滨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步入快车道,部分进区项目已投产达产,道路、广场、绿地等公用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四环五海”工程(即:环城公路、环城水系、环城绿化带、环城风景区和东、西、南、北、中五座平原水库),集园林与湖水于一色,融产业、生态、文化为一体,规划设计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一个生态园林型现代化中心城市正在崛起。交通、公路、铁路、港口、场站等重点工程完成投入40亿元。滨大高速、220国道北外环建成通车,津汕、威乌高速滨州段、滨州铁路滨港线及黄河公铁大桥等建设进度加快。“四环五海”主体工程胜利竣工。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了一大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截止11月中旬,全市预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12.8亿元。新增城市道路15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绿化面积80余公顷;完成城镇建设投资8.8亿元,新增各类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得到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 科技教育2011年落实省以上各类科技项目153项,补助经费4902.5万元,其中,*23项,补助经费2527万元;省级130项,补助经费2375.5万元。六县一区全部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称号,滨州市再次被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2011年滨州市新增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新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10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进行了创新型评价。2012年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98万人,增长29.3%,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5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810元和10047元,分别增长14.5%和14.9%。累计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2.78亿元,首批51部“平安校车”、100辆新能源公交车正式启用。妇女儿童、民族宗教、残疾人、计生、档案、老龄、慈善和群团工作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黄河三角洲气象保障中心项目落户滨州,完善并改建16处区域自动气象站,建成7个CMACAST卫星接收站。[2] 高等院校滨州学院(本科)滨州技术学院滨州医学院(本科)滨州高级技工学校滨州职业学院鲁中职业学院(邹平)滨州技师学院(博兴) 文化事业拥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8个。艺术生产稳步推进,2011年创作各类文艺作品700余件,获全国性大奖10余项,省级奖项100余件,其中渔鼓戏《打板桥》获“*戏剧奖·小戏小品奖”*剧目、编剧等五项大奖,实现了地方小戏参加*大赛“三连冠”。[2] 医疗卫生滨州市各类卫生机构1950个,其中医院71个,卫生院78个。卫生技术人员2.09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954人,注册护士6569人。卫生机构床位1.89万张,其中医院1.26万张。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5人,增长11.4%,万人拥有床位数50张,增长10.4%。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参合农民301.7万人,参合率达100%,新农合门诊平均补偿比38.6%,住院平均补偿比49.3%。[2] 城市建设201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9.8亿元,增长32.7%。新增道路面积491万m2,绿地408公顷,排水管道长度510公里,其中污水管网24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425万m2。[2] 社会保障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0元,增长14.5%;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808元,增长12.6%,其中,食品支出4273元,增长13.0%。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9%,与2010年基本持平。城市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6.8平方米,增加1.9平方米。2011年新增城镇就业6.1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13.7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3.50万人,其中企业34.6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8.8万人,征缴收入27.78亿元,保险金支出18.60亿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56.26万人,征缴收入5.98亿元,保险金支出4.91亿元。失业保险参保21.47万人,征缴收入1.04亿元,保险金支出0.44亿元。 历史名人/滨州市 滨州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这里就有人类居住,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遗迹,不断出土问世。春秋末期,伟大的军事家孙武是惠民县人士,他的《孙子兵法》十三篇,堪称惊世之作。隋末农民起义领袖王薄,在邹平县雕窝峪首举义旗,成了隋王朝的掘墓人。明初农民起义领袖唐赛儿,滨州市人,她揭竿而起给明王朝以沉重打击。汉孝子董永的故乡就是位于小清河畔的博兴县。宋朝的范仲淹,就学苦读的醴泉寺就在邹平的长白山中。在现代史上,滨州也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著名的渤海根据地。传统民间艺术异彩纷呈,著名的山东吕剧就发源于博兴县支脉河畔刘官村一带,起源于元朝的胡集灯节书会,泥塑、木版画及具有七百年历史的滨州民间剪纸具有深厚的乡土气息,独具艺术风格,久负盛名。孙武孙武,字长卿,生卒年不详,春秋末期齐国乐安(今惠民县)人,祖父田书为齐大夫,攻伐莒国有功,齐景公赐姓孙,封采地于乐安。公元前532年的齐国内乱后,孙武毅然到了南方的吴国,潜心钻研兵法,著成兵法十三篇。公元前512年,经吴国谋臣伍子胥多次推荐,孙武带上他的兵法十篇晋见吴王。在回答吴王的提问时,孙武议论惊世骇俗,见解独特深邃,引起了一心图霸的吴王深刻共鸣,连声称赞孙武的见解,并以宫女180名让孙武操演阵法,当面试验了孙武的军事才能,于是任命孙武以客卿身份为将军。公元前506年,吴楚大战开始,孙武指挥吴国军队以三万之师,千里远袭,深入大国,五战五捷,直捣楚都,创造了我国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奇迹,为吴国立下了卓著战功。孙武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世界著名的军事理论家。流传至今的《孙子兵法》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最系统的兵书,北宋神宗时,被列为《武经七书》之首。全书共分计、作战、谋攻、形、势、虚实、军争、九变、行军、地形、九地、火攻、用间十三篇,5900余字。《孙子兵法》揭示了战争的规律,论述了战争论、治军论、制胜论等多方面的法则,具有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被誉为“兵经”、“兵家鼻祖”。《孙子兵法》已有英、日、德、法、俄、捷、朝等文译本,国际上认为它是“世界古代*部兵书”,现在不仅于军事领域,而且在经济、体育等方面,都受到了关注和应用。董永董永,汉代千乘(今博兴陈户镇)人,为著名孝子。董永自幼丧母,与其父相依为命。后其父年迈病重,行动不便,董永恪尽孝道。每去田间劳作,总是以车载父,一边侍奉父亲,一边耕作。父亲病故,董永自卖其身,贷钱1万,葬埋父亲,因此孝名远扬。其孝行历代广为传诵,奉董永为孝子楷模,列为“二十四”孝之一。在山东省嘉祥县出土的武饲墓汉画像石上,就生动地刻载了董永“鹿车载父”、“肆力田亩”、“象耕鸟耘”的故事。该画像石上所刻“董永千乘人也”六字,是为“董永实有其人,故里山东博兴”的铁证。至三国时,曹植诗作《灵芝篇》*次用文学形式歌颂了董永。此后,几乎历代都有以董永为题材的文学作品。久而久之,董永由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演变为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以董永故事演义而成的神话《天仙配》,已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民间传说在山东博兴、湖北孝感、江苏东台等地尤甚。伏生伏生又名伏胜,秦朝济北郡(今邹平县)人,曾为秦朝儒学博士,始皇焚书,伏生藏书于墙壁间。由于兵乱,流亡出关,汉朝建立后,伏生回家寻其藏书,已失数十篇,仅存《尚书》二十九篇,伏生将残书一一抄录整理,教于齐鲁诸生。汉初《尚书》学者皆出其门下。弟子有千乘欧阳生、济南张生等。汉文帝闻名,派太常掌故晁错向他学习《尚书》,当时伏生已90余岁,口齿不清,令其女娥代言,口传二十八篇,因用汉时通行文字隶书抄录,后世称《今文尚书》。尔后,在曲阜孔宅墙壁中又发现了《尚书》,名为《古文尚书》。《古文尚书》无《今文尚书》佐证的,共十六篇,即不能读,也无人能解,谓之“逸书”。因此,历代学者谓:“汉无伏生,则《尚书》不传;有《尚书》而无伏生,人亦不能晓其义。是伏生一人为商、周微言道统之所寄也。” 王薄王薄,隋末邹平人,隋末农民起义领袖。山东邹平县人,为铁匠出身。为反抗隋炀帝的残暴统治,隋大业七年(611年),以民间歌谣的方式宣传号召群众,于长白山雕窝峪(今青阳乡西阿陀村南一公里处)聚众起义,自号“知世郎”,山东农民纷纷响应,活动于济郡(今济南)、济北郡(今荏平)之间,揭开了隋末农民战争的序幕。613年起义军扩大到数万人,后引军北上,与孙宣雅、郝孝德等起义军会合,复南下围攻章丘城,为隋将张须德所败。619年降唐,任命为齐州总管。622年(唐武德五年),为仇家所害。李之仪李之仪,字端叔,今无棣县人,1073年(宋熙宁六年)进士,初任枢密院编修,后任原州通判,终官至大夫。善诗能文,尤精诗词,与苏轼、黄庭坚、秦观交往甚密。其诗词格调含蓄隽永,婉约清丽,以情见长,苏轼称他的文笔词风是“入刀笔三昧”。其《卜算子·我住长江头》一首为后世称道并广为传诵。李之仪才华横溢,而生不逢时。当时新旧两党倾轧,势同水火,交替支配着北宋王朝的政局,也决定了李之仪坎坷的一生。李之仪同苏轼的诚挚友谊,成了他的一条罪状,最终使他成为北宋党争的牺牲品。晚年(1103年)更为权臣蔡京挟嫌报复,下狱。后赦免,在玉平(今安徽当涂县)定居,因当地有条姑溪水,自号“姑溪居士”,并为自己的词集取名《姑溪词》。李之仪于徽宗重和元年(1117年)病逝,享年80岁。东方朔东方朔(公元前161~前93年)字曼倩,西汉平原郡富平县(今惠民县)人自幼好学,性格诙谐。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建元元年),被征为贤良方正,入朝事汉武帝,为太中大夫,政绩卓著。因多著述,为我国西汉著名的文学家之一。东方朔之父姓张,名夷,字少平,母田氏。因其出生三天丧母,由邻母拾朔抚养,故名日“朔”;时东方天色始明,故以“东”为姓。东方朔自幼聪慧过人,成年人朝后,常以滴谏事汉武帝。建元年间,汉武帝不顾国困民穷,欲大兴土木,建上林苑。后武帝采纳东方朔的谏正,收回御命,使人民少受赋税与徭役之苦。东方朔还屡陈农战强国之计、兴利除弊之策,多为武帝所采纳。东方朔常被汉武帝问以众臣不解异难之事,且多能解答甚详。东方朔晚年不顾年老体弱,刻苦著述,著有《答客难》、《非有先生论》等。杜受田杜受田(1788~1852),字芝农,清滨州旧城里人(今滨城镇南街杜家),其父杜谔为嘉庆时翰林院编修,礼部左侍郎。其家世显赫,久有“书香官宦门第,进士多人之家”,因杜家“一门七进士”、“父子五翰林”,并有加授“太师太保”的高官,《*文学大词典》,《书画大词典》、《*名人大词典》对其家均有记载。清道光三年,杜受田会试*,殿试二甲*,选庶吉士,授编修,后为山西学政。道光十五年特召进京,直上书房,教授太子读书。道光十八年,升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充上书房总师傅、实录馆总裁。咸丰后,加太子太傅兼吏部尚书,调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1852年(清咸丰二年),山东、江淮地区受灾甚重。杜受田上疏请截留江、广漕米60万石救济灾民,并荐山东、江宁布政使督办赈务。是年七月九日,在实施赈务途中触染暑疫,卒于淮安清江浦,时年64岁。咸丰帝甚痛,赠太师、大学士,诣“文正”。 范仲淹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范仲淹祖籍彬州(今陕西省彬县),后迁居平江(今江苏省吴县)。范仲淹两岁时,父亲病故,母亲谢氏改嫁朱文翰(当时任平江府推官),范仲淹遂改名朱说。四岁时随继父北归长山县河南村(今邹平县长山镇河南村),继父让范仲淹经商、学艺,皆不喜欢,唯愿读书。因随母改嫁倍受歧视,加之家境贫寒,范仲淹自幼形成自强不息性格。1009年(大中祥符二年),范仲淹到长白山澧泉寺借读,每日仅以粥充饥,笃学不辍。1011年(大中祥符四年),范仲淹得知自己身世,前往河南应夭府拜戚同文为师,继续苦学。1015年(大中祥符八年),中进土,初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29岁,复姓范,改名仲淹。后历任大理寺丞、秘阁校理、太常博士、右司谏、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职,曾出任陕西宣抚史、陕西四路安抚史,又曾做过泰州、楚州、陈州、睦州、饶州、润州、越州、延州、耀州、彬州、邓州、青州等地方官。范仲淹为政清廉、刚直不阿,因力主改革,屡遭诬谤,几度被贬。1052年(皇佑四年)五月二十日病逝于徐州,终年64岁。是年十二月葬于河南洛阳东南万安山,溢“文正”,封楚国公、魏国公,有《范文正公集》传世。唐赛儿唐赛儿,女,生卒年不详,明代农民起义首领,蒲台县西关(今滨州市蒲城乡)人。明初,成祖从南京迁都北京,大修宫殿,又组织人力,南粮北调,还开挖运河,先后在山东征调数十万民夫,农民徭役负担沉重。唐赛儿以白莲教为名义,自称“佛母”,秘密往来于益都、诸城、安丘、莒州、即墨、寿光等州县,借传白莲教发动群众,组织起义力量。1420年(明永乐十八年)月,组织农民军数千人,于青州卸石棚寨起义。起义后,全歼了前来围攻的青州卫都指挥使高风的官军,青州以东各地人民纷纷响应,大小数十支起义军,和卸石棚起义军联为一起,共约万人,分兵攻打宫州,日照、诸城、寿光、安丘、郎墨等州县,“毁官衙、烧仓库”,杀富济贫,官吏纷纷逃命,告急文书传至京师,明成祖派使召降,唐赛儿怒斩来使,于是明政府又派遣总兵柳升、都指挥刘忠带领京营兵马来镇压。唐赛儿抓住柳升狂妄轻敌的弱点,派人到敌营诈降,柳升信以为真,起义军趁机于夜间向防备薄弱的敌大本营猛攻,打乱了敌军,刘忠中箭毙。天亮后,柳升得知中计,带领大队人马前来攻打,赶到山寨时,起义军已经转移。唐赛儿安然脱险,使明成祖十分恼火,一方面严惩地方官员,又令各地缉拿唐赛儿。后怀疑唐赛儿削发为尼,逮“天下出家妇女,先后几万人”,但“赛儿卒不获,不知所终”。今在她的故乡旧址蒲湖主岛上建有“唐塞儿纪念祠”,并在附近的滨州黄河大桥北端建有她的戎装塑像。 名优特产/滨州市 沾化冬枣:沾化冬枣距今已有五百多年的栽培历史,系滨州特有的晚熟枣类品种。因其果实硕大且因在初冬成熟而又名苹果枣、雁来红、冻枣、冰糖枣,为稀有晚熟的鲜食优良枣种。冬枣单果重25克左右,*果重45克,近球形,熟前阳面常有红晕,大小不匀,平均重14克,为金丝小枣的3倍。冬枣果皮光亮,呈赭红色,皮薄质脆,落地即可摔裂。其果肉较厚,细嫩多汁,嚼之无渣,浓甜微酸,品味极佳,最宜鲜食,含有天门冬氨酸、苏氨酸等18种人体所需的氨基酸,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以及多种维生素和钾、铁、铜等矿质营养,维生素含量是苹果的70倍,梨的100倍,营养极为丰富,被誉为“活维生素丸”、“百果之王”、“天下奇果”。其果核较小,有仁。冬枣树势较弱,树姿开展,树冠较小,成龄树高约5米,冠径一般不超过5米,最喜在肥沃深厚的土壤中生长。 阳信鸭梨:驰名中外的阳信鸭梨,外形美观,色泽金黄,呈倒卵形,因梨梗基部突起状似鸭头而得名。鸭梨皮薄核小,香味浓郁,清脆爽口,酸甜适度,风味独特,素有“天生甘露”之称,富含糖、维生素C、钙、磷、铁等营养成分,具有清心润肺、止咳定喘、润燥利便之功效。《本草纲目》把鸭梨的功能注定为:“生者清六腑之热,熟者滋五脏之阴”。鸭梨适合加工梨脯、梨糕、饮料等多种营养食品。阳信县栽培鸭梨历史悠久,唐、明时即有大面积栽培,现有梨园20万亩,被誉为“鸭梨之乡”。阳信鸭梨在全国展评中屡屡盖压群芳,蝉联桂冠。无棣金丝小枣:金丝小枣色泽美观,核小肉丰、金丝绵绵、甘露可口,营养丰富,有极高的药用价值,素有“百药之引”之称,《本草纲目》一书中早有记载,是很好的滋补食品。因其成熟后可拔出金闪闪的长丝,故得此美名。金丝小枣含糖量高达70-80%,富含多种维生素及钙、磷、铁等矿物质,具有舒筋活血、散淤生新、开脾润肺、增强肌体免疫力、降低胆固醇等功能。金丝小枣可自制成枣茶水,睡前饮用可平稳安眠,而无任何副作用,对身体很有益处,不仅可直接食用,还可加工成蜜枣、枣脯、饮料等多种营养食品。无棣县金丝小枣栽植历史悠久,距今已有2300多年,现有百万亩枣粮间作,其品质、产量居全国之冠,被誉为“中华金丝小枣*县”,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惠民蜜桃:惠民蜜桃属南方品系,外观艳丽,肉质细腻。果实发育期115-130天, 历史文化/滨州市 滨州剪纸滨州剪纸历史悠久,在国内外享有盛名,其结构严谨、古朴浑厚、拙中蕴灵、题材广泛,多豪放粗犷之作,与黄河流域的文化遗产一脉相承,堪称*数千年传统文化艺术的结晶。在滨州剪纸的传统题材中,表现较多的有葫芦和鸟、鸡狗鹅鸭、花草鱼虫、猪羊骡马等,无不蕴涵着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和追求,洋溢着创作者自然、淳朴的真挚感情,其主要题材,多与古时黄河下游人民的生活和中华民族的一些神话有关。滨州剪纸艺术新人辈出,许多名作被*民间艺术博物馆收藏,并作为*剪纸艺术的优秀代表出国展出。 吕剧博兴县是吕剧的发祥地。吕剧起源于明末清初,由民间杂曲小调逐步演变成为独具特色的地方剧种。吕剧的唱腔和表演艺术蕴涵着浓郁的乡村气息,许多优秀剧目生动地反 映出齐鲁民俗风情,内容健康活泼,戏词风趣诙谐,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因而雅俗共赏,不仅在我国北方流行甚广,而且风靡全国,成为亿万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著名地方戏曲。市、县吕剧团历年演出的剧自主要有:传统戏《后娘打孩子》《三打四劝》、《李怀玉借妻》《王定保借当》、《借年》、《井台会》《小姑贤》、等近20出,现代戏《李二嫂改嫁》、《小二黑结婚》《中秋之夜》、《沂河两岸》、《都愿意》、《半边天》、《隔墙姐妹》、《王邪招亲》等。 渤海大鼓渤海大鼓是沾化县河家村鼓书艺人魏尊昌在西河大鼓的基础上独创的一种艺术形式,将东路大鼓、京剧、河北梆子等戏曲、曲艺的旋律融于其中,为滨州特有。 渤海大鼓唱腔高亢委婉,朴实俏丽,刚柔相济,声情并茂,尤以演唱“三国段”较为著名。渤海大鼓旋律千变万化,根据表现内容的需要,唱腔时而挺拔激越,跌宕起伏,时而婉转缠绵如流水行云,听起来韵味无穷,绕梁三日。渤海大鼓的声誉不径而走,在华夏曲坛独树一帜。 鼓子秧歌鼓子秧歌是滨州民间的传统舞蹈,起源于阳信、惠民一带,居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滨州民间流传甚广,惠民县更是将其发扬光大,创造出了 “大鼓子秧歌”。鼓子秧歌的主要伴奏乐器是大鼓和大锣。主要以大鼓的节奏划分为“三点子”、“五点子”、“七点子”秧歌。舞姿粗犷豪放,节奏强劲,场面宏伟壮观。充分表现了滨州劳动人民强健的体魄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堪称民间艺苑的奇葩。 公交路线/滨州市 滨州1路冬季首班6:20,冬季末班:18:05,夏季首班:6:10,夏季末班:18:50,1元,可以使用IC卡。个体车站-国营车站-红旗饭店-浙江宾馆-渤海国际-百货大楼-银茂大酒店-华滨酒店-市工商局-姜家市场-一建-西宋-市东办-配件城-建翔小区-汽车城-东西王-滨岭商城-皂刘-华玉纺织-凤凰大酒店-东方宾馆-滨北办-凤凰剧场-面粉厂-亚光毛巾-建行-二院-天龙建筑-城关-绿源-五中队-柳家滨州6路首班:6:00,末班:17:00,3元。公交枢纽站→东狮家具城→区建设局→移动公司→银茂大酒店→胜滨小区→滨南体育场→区公安局→市物价局→王家→建设小区→市房管局(房管局)→锦绣城→滨州学院(滨州学院北门)→北镇中学(新北中,北中高中部)→市行政审批中心→丽景新园→中海天地桥(中海)→滨州大饭店→望海花园→会展中心→大尚→莲池夜月→大范→尚集医院→尚店→小范村→墨集村→业继周→前李村→后李村→褚家村→尹集滨州7路北海花园、宣家小区西门、宣家、瑄嘉名都、授田英才学园、清怡市场、胜滨小区、滨南体育场、滨南社区、银茂大酒店、百货大楼、渤海国际、黄金大厦、华联超市、馨露园、高杜建材市场、供水家园、财政干校、*中学滨州9路首班6:20,末班17:15,4元。富泽商贸街-国营车站西门-五四转盘-体育场-华联商场-种子公司-五交化站-滨医附院-石油公司-一棉宿舍-建工集团-武警支队-二棉-碧林花园-市委党校-渤海中学-地税局-杜店办事处-杜店-杜店北街-工业园-汽车总站-范集-邓家店-尚店-后李-大唐-小唐-牌家-郎中河-白家-芦草王-高湾(33站)滨州15路首班6:20,末班17:30,1元。个体车站-区技校-银座-渤海国际-黄金大厦-华联商场-种子公司-五交化站-滨医附院-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国税局宿舍-大有崔-大梅家-丁口-北赵(16站)滨州16路首班6:35,末班18:00,1.5元。个体车站-区建设局-*银行-华滨大酒店-银茂大酒店-百货大楼-渤海国际-黄金大厦-华联商城-种子公司-五交化站-滨医附院-石油公司-一棉宿舍-建工集团-利世医院-武警支队-二棉-碧林花园-市委党校-渤海中学-地税局-杜店办事处-杜店-汽车总站-工业园-公交总公司-盟威集团-杨家-银河物流-海得曲轴-七分公司-一矿(33站)滨州18路首班6:20,末班18:00,1元。公交公司-造纸厂宿舍-北镇派出所-化工厂-新兴市场-个体车站-渤海宾馆-活塞厂宿舍-区建设局-移动公司-建管局-网通公司-百货大楼-鲁滨金店-商业街-新广商城-一所-邮政局-一小-师专-机电公司-北中-党校-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四中-南洋商城-滨州一中(28站)滨州18路备注信息:18路分两个终点:滨州一中和公安局。在查询的时候分为18路和18路支线,但实际只有一条线路,区分终点的方法是看车前方的路牌。滨州18路支线首班6:20,末班17:40,1元。去程:公交公司-造纸厂宿舍-北镇派出所-化工厂-新兴市场-个体车站-渤海宾馆-活塞厂宿舍-区建设局-移动公司-建管局-网通公司-百货大楼-鲁滨金店-商业街-新广商城-一所-邮政局-一小-师专-机电公司-北中-党校-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四中-南洋商城-春晖都市花园-东岳家园-市公安局(30站)滨州19路首班7:00,末班17:40,5元。富泽商贸街-区建设局-姜家小区-*银行-姜家市场-王兰-建翔小区-滨北镇-南印家-申家-赵集(11站)滨州20路首班7:00,末班17:30,3元。个体车站-国营车站-城建集团-红旗饭店-浙江宾馆-渤海国际-百货大楼-银茂酒店-华滨大酒店-姜家市场-造纸厂-北镇派出所-滨化宿舍-东润化工-崔付刘-梁才-程口-刁石李-牛王(19站)滨州21路首班7:10,末班18:00,6元。富泽商贸街-渤海宾馆-东狮家具城-盐业副食品公司-姜家市场-王兰家-滨北镇-肖韩-姚家-顾家-刘木凿-第四油棉-堡集实验中学-石家-候玉玺-河东傅-于潮(17站)滨州22路首班5:50,末班17:50,2元。胜滨小区-银茂大酒店-百货大楼-渤海国际-黄金大厦-华联商场-体育场-五四转盘-六街市场-区公路局-道旭-饮马-愉悦家纺-小营办事处-小营车站-高家-小刘-金鹏纺织厂-旧镇医院(19站)滨州23路首班8:00,末班17:15,6元。个体车站-国营车站-城建集团-红旗饭店-浙江宾馆-渤海国际-百货大楼-银茂大酒店-华滨酒店-姜家市场-造纸厂-北镇派出所-滨化宿舍-崔付刘-梁才-程口-马店-东大赵-前林(19站)滨州24路首班6:00,末班17:45,2元。富泽商贸街-银座-时代超市-市防疫站-贵苑大酒店-六小-环卫处-路灯处-裕华公司-职业学院-北海-滨岭花园-聂家-杨集-吕家-徐园-林家(17站)滨州26路首班:6:00,末班:17:307:05,末班:18:30,2元。人民医院-市卫生局-市建行-供电公司-颐园-银座-富泽商贸街-车站-五四转盘-蔬菜批发市场-陈台-道旭-吕家-常家园-东皂户-西牛家集-辛家-田家楼-郑家庄-举门-董家集(21站)滨州28路首班6:20,末班17:45,3元。富泽商贸街-华升盛世-移动公司-建管局-百货大楼-渤海国际-黄金大厦-华联商场-种子公司-五交化站-滨医附院-石油公司-一棉宿舍-建工集团-利世医院-武警支队-二棉-碧林花园-市委党校-渤海中学-地税局-杜店办-杜店-汽车总站-工业园-公交总公司-沙河办-里则油棉厂(28站)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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